3 对我国体外诊 断试剂管理的分析与建议3.1我国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及生产特点概述 在一个相 当长的时间内,国内市场曾经是进 口体外诊断试剂处于主导地位 。但近些年来 ,国内的体 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增长迅速 ,其 中不乏一些是学 有所成的归国人士创建的企业。不过,我国体外诊断 试剂在整体上仍处于仿制生产阶段 ,集中体现在重 生产技术成熟的产品,而缺乏研制能力 ,罕见新产品 的 申报 。 由于相当多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技术门槛并不高 , 因此国 内的重复生产相 当严重 ,但是 由于国家标准 和行业标准在此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不足 ,造成了同 一 类产品在不同企业可能被设置 了不同的技术指标,这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临床检验结果 的一致性 。或 者 即便技术指标相同 ,但也可能由于生产控制的不 同而引起产品实质上的不 同,这些不同可能难 以通过企业的 日常检验而发现,也不能在生产单位对产 品的表述(包括产 品标签 、说明书等)上得到体现。 3.2我国体外诊断试剂监督管理模式的分析3.2.1关于分类 体外诊断试剂在我国一部分按医疗器械管理 ,一 部分按药品管理 ,而我国关于医疗器械和药品的法规 存在相当大的差异,同时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内部分类 也不相同,这对体外诊断试剂进行有序管理是一个值 得研究的课题。因为从生产角度来看 ,体外诊断试剂作为一个整体对一些大企业来说是相对集中的 ,也就 是说 ,大企业可能生产既属于医疗器械的体外诊断试 剂,也属于药品的体外诊断试剂。他们会在生产许可 证 、生产环境控制 、生产过程控制 、市场准入、产品 流通 、产品标签等等一系列问题上遇到不便。 目前 ,属于医疗器械的体外诊断试剂在我 国暂时都按类管理 ,这 是由我国体外诊断试剂管理现 状所决定。事实上,体外诊断试剂涉及的领域极为广 泛 ,其 中的使用风险也有着很大 的差异 ,总体而言 , 由于其使用时不与人体直接接触 ,而且由于临床诊 断手段 的多样性 ,绝大多数体外诊断试剂的使用风险是可控的。在美国 ,属于 类的体外诊断试剂是较 少的 ,多数属于类和 I类 ,而且有百佘种 I类体外 诊断试剂可以豁免 5lO (k)。这对我国进一步划分体 外诊断试剂的类别可以提供启示。随着我国体外诊断 试剂管理法规建立和健全 ,可 以相信我国对体外诊断 试剂管理类别的划分也会与国际接轨 。 3.2.2关于准入 体外诊断试剂 由于生产批量大,其使用 目的又是用于诊断 ,要保证检测结果的稳定性 ,就必须保持生产控制过程 的稳定性。体外诊断试剂试产注册检测要 求是对 3批连续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因此对体外诊 断 产品生产 的客观要 求是一投产就必须具备体系保证 ,可以考虑其注册程序直接从准产开始 。 从以往的审评工作中,体外诊断试剂准人审评中 存在如下的缺陷 : (1)缺少判断性能的 “金标准”;(2)明显的或潜在 的偏差 ;(3)无法确定保证最低安全有效性要求的上市 门槛 ;这些缺陷,影响了对体外诊断试剂监督管理工 作的有效性。 3.2.3体外 诊断试 剂 生产 企业质 量体 系管理 的 分析 产品质量稳定性来源于严格的质量体系管理。由 于 国内尚有相 当数量 的企业在无证生产体外诊 断试 剂,同时政府对该方面 的监督管理较其它 医疗器械滞 后 ,也 由于体外诊断试剂涉及面广 ,因此整个行业的质量体系管理状况不容乐观。根据对多家体外诊断试 剂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查 ,发现要加强的质量体系管理环节有 : (1)严格原材料采购控制 (定点定牌 )和进货检验 ; (2)加强对试剂效期的验证 ;(3)加强临床使 用产品和效 期使用产品的证后监督和质量抽查 ;(4)加强标准品、 校准品的质量 监督管理 ,(5)对特殊工艺 (搅拌转速、清 洗 、配置容器的清洗、防止污染等 )的验证 ;(6)检验 中使 用的人体样本的科学处置;(7)生产用水的管理与 控 制 。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中期待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是 生产环境 问题 ,同样一个产品可能会在不同的生产环 境中生产,但是 目前尚缺少科学的评判标准。可 以肯定 ,体外诊断试剂涉及产品技术含量差异很大 ,对其生产环境 的要求不可能一刀切地给一个标准。即便是 生物类体外诊断试剂,也不意味着其生产环境要完全 相同。因此 ,进行细致分类,给 出个性化的生产环境要求标准迫在眉睫。 另一个突出问题是生产用水的控制问题。体外诊 断试剂对配制用水的品质要求不尽相 同,实际检查中发现也是如此 ,不同单位采用的配制用水在来源、品 质上有较大的差异 ,由于我们尚未根据不同的体外诊断试剂对用水的等级提 出要求,造成了管理 中缺乏科学依据。 3.2.4体外诊 断试 剂 的临床使 用分析 3.2.4.1我国检验科体外诊断试剂使用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使用中最突出的问题是结果的 不一致性 。不同厂家的同一类产 品甚至 同一厂家的产 品,在检测同一样本时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结果 ,有时这会造成诊断结果的不同。这种情况的产生可能是产 品的问题 ,也可能是检验方法本身造成的,或者同时涉及这两种情况。 临床实验室对检验样品及其它废物的规范处理也 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有些检验涉及到传染性、放射性 等污染物,若是处理的不当,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3.2.4.2对我国检验科体外诊断试剂使用控制的建议 加强监管 ,加强培训,实事求是从 医疗机构使用体外诊断试剂的现状 出发,建立完善的体外诊断试剂 管理制度,是监管部门在监管医疗机构使用体外诊断 试剂 中应该研究的课题。 (1)要加强检验科使用体外诊断试剂的制度建设 , 而且要保持全 国统一。 (2)通过完善医疗机构 内部体外诊 断试剂管理体 系,改变机构内部管理混乱的局面 ,使体外诊 断试剂 纳入集中管理的轨道。 (3)要进一步推进质控方面的基础研究,同时加速 我 国标准品库的建立。 (4)对临床单位选用新试剂或进行同类试剂替代之前 ,必须对新试剂和替代的试剂的可行性、使用程序、注意事项、质控情况进行必要的研究或确认 ,如有需 要 ,还要对员工进行培训 。 参考FDA的做法,对检验方法根据技术的复杂性 进行分类 ,同时建立起不 同类别检验的控制流程和标 准,应该是临床实验室对体外诊断试剂进行有效控制 的方向。 3.3体外诊断试剂自身特点对管理提出的要求3.3.1体外诊断试剂的自身特点概述 体外诊断试 J有如下两犬点 ,与管理方式密协相关。(1)体外诊断试剂涉及的产品范围广 ,不仅产品的作用 机理可以不一样 (有时同一种试剂的作用机理也可以不同),而且不同产品的技术复杂性及错误结果的危害 性也不相 同。 (2)体外诊断试剂 的使用方法及使用 目的 ,就是不与人 体直接接触 ,但其检验结果用于临床诊断,也影响临 床治疗效果。 3.3.2体外诊断试剂管理模块的划分 在美国,FDA将市场上所有 的体外诊断器械在联 邦规章代码上分编成三个部分:(1)21CFR862/临床化 学 和临床毒学器械 ;(2)21CFR864/血液和病理学器 械;(3)21CFR866/免疫学和微生物学器械 。 FDA的医疗器械咨询委员会共有 l8个不同专业 的专家组 ,其 中涉及体外诊断产品有 5个专家组 : (1)临床化学和临床毒学器械专家组 ;(2)血液和病 理学器械专家组 ;(3)免疫学器械专家组 ;(4)微生物学 器械专家组;(5)分子生物学和基因诊断学 专家组 。 FDA在决定某一医疗器械是否可 以上市时,通常 要考虑医疗器械咨询委员会外部专家组对 申报产品安 全有效性给出的意见。 管理模块的划分和不同专家组的设定是体外诊断 试剂的 自身特点决定的,在我国 ,虽然存在与临床检 验相关的专业 委员会 ,但 是缺少进 一步的学 科划分 , 不能适应体外诊断试剂的多学科要求。建议 国家统一设置类似FDA的外部专家组 ,一方面为我们在产品准 入过程 中遇到的难点提供技术支撑,另一方面也为新 产 品的立项、研究 、生产、准入以及使用提供全方面 的技术审查支撑。同时,这 也是我国 目前对体外诊断试剂多部门、多法规管理的现实要求。 3.3.3对体外诊断试剂管理法规制定理念的思考 由于体外诊断试剂包括产品的广泛性 ,就不能期待 简单的一个或几个法规就能达到对其规范管理的 目 的。在法规的制定 中既要体现体外诊断试剂共性的特点 ,又要符合其相互差异的要求。前者可以是基础性 的一些“大法”,带有面的性质 ,以保证管理的方便 性与效率性 ;而后者则着重在管理的安全有效性 ,因此带有点的性质,针对的是某一类的深层次要求。 FDA规定 ,体外诊断试剂无论属于哪个部 门管 理 ,但 医疗器械的的法律法规都必须执行 。同时 ,针对不同类别的产品的个性需要制定相关的法规规定 。 如 FDA会针对肝炎病毒产品制定一项规定 ,会专门 为体 外检测葡萄糖类 的产品制定一项相 关的规定 。 当然 ,也会从其它角度例如针对家庭使用 的体外诊 断试剂考虑 ,制定一项法规。典型的是 FDA对体外诊断器械的标签有专门的要求 : (1)专有名称 ;(2)用途 ;(3)检测的概述和解释 ;(4) 检测原理 ;(5)试剂的信息 ;(6)仪器 的信息 ;(7)样 品采集和处理的信息 ;(8)操作过程 ;(9)检测结果 ;(10)检测 方法的局限性 ;(11)预期值 ;特征性参数的介绍;【B)参考书 目;(14)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 ;内包装时间、 有效期。 如该器械是体外诊断试剂 ,则其标签还有如下 要求 : (1)已确定的名称 (通用名称或使用名称 );(2)所 有活性成分的数量 、比例或者浓度 ;(3)保持产品稳定 性 的储藏方法;(4)操作使用细节 ;(5)使用时 ,确认 产品质量合格的方法 ;(6)产品的规格。 有时 ,为了保证使用的安全有效性,FDA甚至 就更小类别的产品的标签提 t~d'-性化的要求。 应该说 ,我国在相关法规的制定上还在进一步 的完善中,解决好法规的统一 以及根据需要加速符 合模 块、类别需要 的法规的制定是有效管理不可回 避的问题。 3.3.4体外诊断试剂管理部门间的协同 我国体外诊断试剂的两条路管理不可避免会带来 一 些 问题 ,要提高管理效率 ,部 r-Jl~的协 同至关重要。 协同方式既可以体现在法规制定层面,也可 以体现在 诸基础性标准的制定、共享数据资源与专家资源、审 查工作的相互参与以及共性问题的讨论与交流。 在FDA,尽管有些体外诊断产品是在生物制品评价与研究中心(TheCenterforBiologicsEvaluationandResearch,CBER)进行审评的,但是医疗器械的法律 法规都必须执行。CBER与 CDRH 有着共同的 目标 , 两个中心相互独立 ,但作为一个整体 向FDA报告工 作 ,FDA的医疗器械政策在两个 中心都适用。CBER 积极保持与CDRH相关工作的一致性。 从国际上看 ,体外诊断试剂作为一大类领域 ,分类管理 、分部门管理甚至用不同的法规管理 ,都有其 必要性 。但是,我们也应该从临床使用等角度认识这 类产品的一致性,而这种一致性恰恰是我们能够对其 进行 有序统一管理的基础。目前 ,我国体外诊断试剂 按药品和 医疗器械两条线路管理存在一定的弊端 ,统一 到以医疗器械法规为管理主体法规,应该成为我国 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完善方 向,也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但这并不排除根据不同部 门的管理专 业特长与历史上的管理经验,对不同产 品类别的管理任务进行部门分配。 3.3.5体外诊 断试 剂的 管理 豁 免 有些时候 ,为了收集安全有效性的数据来支持产 品的申报,相关的豁免政策可以允许器械用来做临床 研究。用器械研究在某些情况下应允许流通 ,但其使 用 目的必须仅限于研究 。体外诊断产品符合豁免应满足下列要求 : (1)检测应是非侵入性的;(2)不得进行具有重大风 险的侵入性样品采集 ;(3)应无能量输入 ;(4)在未经其它医学认定的诊断器械或过程的证实下 ,不得作为诊 断使用 。 3.4.对我国体外诊断试剂管理的建议综合上述分析 ,对我国体外诊断试剂的管理提 出如下建 议 : (1)加强法规的研究与制定,努力实现体外诊断试 剂管理 的基本法规的统一 ,改变 目前药品、医疗器械两条路管理的模式。统一的基本管理法规不仅有利于 提高管理 的效率 ,而且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统一 的基本法规 ,对流通环节的监督初查、对检验科的管 理也会提供一个有利的政策环境。 (2)可以考虑成立一个能对体外诊断试剂进行集 中 管理的部门,其下可以根据体外诊断试剂所涉及 的不 同专业再设置分支部 门。这样,既能保证管理的有 序 ,又能保证管理的到位。 (3)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尽快完成对体外诊 断试剂的类别划分 ,确定与不 同类别对应的生产管理 要求。对生产环境 、生产用水等紧迫问题 ,尽快进行 分类控制标准的研究与制定。 (3)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尽快完成对体外诊 断试剂的类别划分 ,确定与不 同类别对应的生产管理 要求。对生产环境 、生产用水等紧迫问题 ,尽快进行 分类控制标准的研究与制定。 (5)改变 目前体外诊断试剂流通 中的存在的分割状 况 ,加强对流通环节的监督力度 ,堵塞无证销售渠道。 (6)加强检验科体外诊 断试剂使用的制度建设 ,而 且要保持全国的一致性 。建立检验技术复杂性等级 ,根据等级对检验进行控制。加强质控的基础研究,建 立国家标准品库 。 (7)加强对临床单位 自制的体外诊断试剂的管理 。 (8)加强体外诊断试剂管理人才的培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