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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独家】Diana:从试验员到项目经理:(51)再说量值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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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7 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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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iana_zhang 于 2018-10-17 编辑

从试验员到项目经理:(51)再说量值溯源


实际上,溯源这个话题前前后后已经说了很多次,在小桔灯网上写这个话题的原创贴我自己就有好几篇。从最初的标准分析,到溯源的操作,不过今天在群里还是有好几位群友在问有关量值溯源的问题。所以忍不住又一次提起笔来写。

在说溯源之前,我又要再一次强调有关量值溯源的几个最基本的原则:
原则1:进行量值测量需要对量值进行溯源
对IVD类的产品来说,一个检测系统测量的量值是否需要进行溯源,实际上是与这个检测系统的测量结果(数量值)与临床的诊断、治疗等是否具有相关性,是否具有辅助临床诊断、治疗的价值,如果是那么就需要对这个测量结果的量值进行溯源。
溯源的目的是使那些测量结果(数量值)与临床的诊断、治疗有相关性的数值能够在一个统一的可以评估的水平上。
例如,血糖这个检测指标在临床上对于高血糖病症和低血糖病症的诊断、治疗都是非常重要的,临床医生需要根据血糖监测的指标来判断患者的病程以及用药的情况,所以血糖检测的结果必须与临床区分高血糖症和低血糖症的数值保持一致,否则就将出现非常严重的问题。所以,血糖检测系统需要对量值进行溯源。


原则2:量值的测量是临床对疾病的诊断、治疗等方面有明确的数量的需求,而不是IVD试剂盒性能分析的控制指标。
昨天有人提了这样一个问题,一个基因突变的试剂盒要如何进行量值的溯源。我个人认为提出这个问题的群友还是没有搞清楚“测量量值的系统需要溯源”这个最基本的溯源“法则”。
实际上,我在原则1中也解释了“测量量值的系统需要溯源”这个原则。对于基因突变引起的疾病来说,你很难去说“如果突变了3个基因则疾病发生,而突变2个基因则疾病不发生”这样的结论。对于基因突变检测类产品来说,并没有进行“量值”检测,而是检测了是否存在突变的基因。所以这一类产品是不需要进行量值的溯源。


说了量值溯源的原则之后,就来具体说说如何进行量值的溯源。我们都知道溯源有两种方法,分别是:
方法1:有国家标准品或国际标准品的,可以将量值溯源到国家标准品或国际标准品
方法2:对于没有国家标准品或国家标准品,应当使用经过验证的不同于拟溯源的检测系统的检测方法进行分析得到溯源结果
这两种溯源的方法目前都被认可,企业可以根据拟溯源的系统情况自行选择。从实验过程的难易以及企业投入成本来说,方法1明显具有简单易行的优势。但对于目前众多需要溯源的IVD类产品来说国际标准品或国家标准品的种类却远远无法满足需求。所以,作为IVD企业的研发技术人员来说,也应该努力学习积极找寻溯源方法2的可行方法来解决溯源的问题。

好了,言归正传,我们来说说溯源要如何进行,为了比较好的说明问题,我们在下面的介绍中以溯源方法1为例来说明。
溯源过程1:给企业内部参考品赋值
企业日常工作时一般来说会用到这些参考品或标准品:
(1)由企业自行配制的用于日常工作的参考品----这里我将大家经常说的工作校准品、试剂盒内配套使用的校准品等等由企业自己配制的统称为企业内部参考品,以便于说明问题。
(2)购买的商品化的国家标准品或国际标准品----这里之所以说这些购买的国家或国际标准物质是“标准品”,是因为这些标准物质已经经过标化。
我在这里要特别提到,企业在购买国家或国际标准物质时,一定要区分“有证”和“标准物质”。在我国,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研究院是唯一指定提供药品和生物制品标准物质的单位,也就是说只有中检院才能提供国家标准品。当然中检院在日常标准物质提供的过程中也征询一些企业作为合作单位,由这些合作企业生产标准物质,但这些合作企业的标准物质的生产和标化过程是受到中检院监管的,而且购买的渠道仍是中检院的渠道。
药监局曾经独立的批过一些企业的校准品、质控品等等作为医疗器械独立注册产品,这个目前在生化类产品中特别突出。这些“有证”的校准品、质控品严格来说仅适用于注册证持有人的检测系统,虽然这些“有证”的校准品、质控品也是经过溯源,但不应该作为标准物质进行使用。


企业日常工作使用的企业内部参考品需要进行量值的溯源,但溯源前应该对这些企业内部参考品进行赋值。赋值的办法常见有两种:
赋值办法1:企业自行赋值
用企业拟进行溯源的检测系统对企业内部参考品在自己的实验室内进行测量并得到测量值,经过对测量结果的统计计算后得到相对接近真实值的计算结果,并将这个计算结果作为企业内部参考品的测量结果。

赋值方法2:请求其他实验室协同进行赋值
企业将企业内部参考品送往其他经过认可的实验室进行赋值。这种做法成本较高,一般来说除非特殊规定的项目很少企业会使用。就算是规定的项目企业也仅每个一段时间送一个批次的企业内部参考品进行赋值,然后再其内部再进行一个企业内部参考品的赋值比对的过程以降低成本。


溯源过程2:与国家标准品或国际标准品进行量值的比对
购买的商品化的国家标准品或国际标准品都有说明书,在标准品达到企业后,相关的保管和使用人员应该充分、仔细、认真的阅读说明书并对说明书进行妥善保管,逐批次归档留存。
对于标准物质的说明书购买因为是工作的需要,很可能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购买到的是不同批次的标准物质,所以为了追溯这些标准物质的沿革和变化应该对说明书逐批(指购买的所有批次)进行归档并妥善保存,并建立借阅、查询的制度以保证说明书完好。

与标准物质进行量值的比对前需要按照标准物质的说明书对标准物质进行配制、稀释等操作的应严格依据标准物质的说明书规定进行,操作过程中切记随意更改、变通相关的配制和稀释方法及所试验的试剂。标准物质配制、稀释所使用的化学试剂、纯化水等应该达到标准物质说明书规定的等级,不可随意降低或提高。

将配制好的标准物质和企业内部参考品在企业拟溯源的检测系统上进行多次检测,计算统计检测结果。
比如:某个标准物质检测的结果是1,而企业内部参考品检测的结果也是1,那么就可以认为企业内部参考品的量值已经得到了溯源。
再比如:某个标准物质检测结果是1,而企业内部参考品的检测结果是5,此时就需要通过建立校准曲线的方法将企业内部参考品的检测结果校准或修正到标准物质的检测结果上,达到溯源的目的。

注意:我这里的例子是一个单点检测的结果,实际上在日常工作中对于量值的溯源检测应该采用倍比稀释的方法进行多点检测。以确保结果的有效性和可比性。


溯源过程3:对于量值的溯源不应是一次性的,企业应该建立相应的制度或规范规定定期溯源的周期和相应的溯源方法,以确保量值检测的有效性。
企业不应该将溯源工作当成一次性的工作,而是应该在整个产品的生命周期内进行周期性的回顾和修正,以防止溯源结果出现偏差。


对于溯源这个话题,在Q群里讨论的时候还有网友提出了如下的问题,根据记忆写在这里,也希望这些问题可以给予更多人以帮助。
问题1:企业内部参考品要用什么去配制?
对于这个问题,应该很明确的说企业内部参考品的配制是企业根据自己项目的需要,考虑到配制企业内部参考品的样本获得的难易、待测物在样本中的稳定性等诸多因素后自行决定,没有统一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做法给大家。
一般原则就是如果你检测的目标待测物在血液中,而检测的样本也是血液的,建议用阳性病人的血液样本进行稀释后配制


问题2:企业内部参考品配制的稀释液有什么要求?
企业内部参考品配制的稀释液应该不与样品本身或目标待测物发生任何反应,不影响(掩盖或增加)目标待测物的检测结果,并根据稀释后的样本是否需要保存以及保存的条件、时间等因素考虑稀释液对目标待测物的稳定性的影响,不引起目标待测物或样本的降解、分解、变质等。
至于你问我纯化水、生理盐水或含PBS的生理盐水是否可以,麻烦请在内部实验室进行验证,“行还是不行”都应该根据试验结果得到的数据来判断,而不是我说行还是不行。


问题3:企业内部参考品赋值如果是送标化实验室赋值,是否还需要进行溯源?
我们说的溯源是指整个的测量系统的溯源,而不是单纯的企业内部参考品的量值结果溯源。所以就算是标化实验室赋值也仍需要进行溯源。除非标化实验室给企业做溯源并提供溯源报告。
注意,很多标化实验室对赋值和溯源是不同看待,包括收费在内结果也是不一样。企业不可以将标化实验室的赋值当成溯源看待。


问题4:某个项目进行倍比稀释后ABCDE的5点测定,而标准物质最高浓度仅达到C这个水平,如何保证DE两个测量点的结果有效?
对于这样的情况,如果标准物质仅达到测量结果C点水平,那么企业应该考虑高于C点水平的临床是否会出现这样的高值样本?又或者这样的高值样本在临床上是否具有实际意义?企业不应该单纯为销售或市场推广做产品。
现有条件下不可能通过与标准物质的对比溯源链对DE进行溯源,建议更换其他溯源方法。


问题5:对于基因突变PCR检测试剂盒要如何进行量值溯源?
对于这个问题,我在开始就说了,基因突变的PCR检测试剂盒不存在量值溯源的说法。需要溯源的用于制备企业内部参考品的样本确实是存在突变基因这样的问题。
至于在对试剂盒进行质量控制时,需要一个明确的检测数值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可控性的话,这些检测数值都是通过多次试验的结果人为规定的。例如,某个企业内部参考品在32个循环时开始爬升,那么一般情况下可以使用CT值,ΔCT甚至是PCR的峰高、峰面积等可以保证有效测量的,结果稳定的检测结果给与这个企业内部参考品进行赋值,这个赋值是人为规定的结果,仅仅是为了便于后续对产品的质量控制。不是量值检测,所以这个结果是不需要量值溯源的。


问题6:中检院提供的化学药标准品的种类很多,是否可以作为IVD类产品的标准品使用?
对于这个问题,我个人真的没办法回答你能还是不能。因为化学药标准品无论在其制备还是配制使用的过程中都可能需要用到有机溶剂,甚至标准物质中就残留着有机溶剂(当然量是很少很少很少的),这些残留或者配制需要的有机溶剂是否会影响到IVD试剂的检测没有试验结果又怎么能够说明问题。
所以,请不要问我是否可以,要问研发实验室是否可以。


今天这篇原创更多的是在Q群与群友交流后的一些想法,记录下来,都是些老生常谈的话题,无论溯源要如何进行最重要的还是通过实验室的工作将想法变成现实。

本系列文章为小桔灯网专栏作者Diana_zhang原创文章,供小桔灯网独家发表。
转载请联系客服微信号:yourivd授权,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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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8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老师的讲解,学到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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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9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娜姐的分享,学习了 受益良多,,每天的学习使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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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4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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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3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来学习,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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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6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溯源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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