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市监局集中查处8起医药行业贿赂案,共有9家器械、IVD企业,总计罚没146余万元。 9家械企均涉“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贿赂利用职权或者影响交易的单位(或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其中8家的处罚文书指出其存在“向医疗机构免费提供检测设备,销售设备使用的试剂耗材”的行为。 今年1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布《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其中第七节 医疗设备无偿投放商业贿赂风险明确“禁止医药企业通过无偿投放医疗设备,与医疗卫生机构约定采购耗材、配套设备、药品和服务等的最低数量或者金额,或者约定采购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不当获取交易机会及竞争优势。” 而青岛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则与医院签订合同约定“本企业是唯一的血液透析消耗品供应商,医院不得从任何第三方处采购血液透析相关消耗品;合同期内,双方不得在所处行政区域内另行单独发展血液透析项目,不得再与任何第三方开展运营透析中心、消耗品等相关的合作”等内容。 另,青岛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是唯一一家被烟台市监局处罚两次的企业,涉及烟市监处罚〔2025〕4号、烟市监处罚〔2024〕64号两个案件。 9家企业均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等规定,处以罚款。 图片来源 | veer、ibaot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