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伊始,国内体外诊断行业又迎来了一股强烈的风暴!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第三个省份落地体外诊断试剂耗材“带量采购”行动真的来了! 2019年7月31日晚间,吉林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发布一则《关于《吉林省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阳光挂网采购工作实施方案》挂网征求意见的公告 ,以下简称《方案》。 此次吉林省发布的《方案》简直体外诊断行业,明确规定要在全省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实行体外诊断试剂耗材挂网采购(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资源参与),但更加重要的是,此次《方案》还对试剂“带量采购”做出了重要规定! 试剂耗材”带量采购“已成定局! 此次吉林省对体外诊断试剂采取挂网集采《方案》规定的集采试剂类型为体外诊断试剂分为通用(开放)型体外诊断试剂和专机专用(封闭)型体外诊断试剂两类。 采购方式为:实行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体外诊断试剂阳光挂网采购,医疗机构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企业需在药采平台上议定采购价格,并将议定的采购价格录入药采平台后进行采购。 值得注意的是,在《方案》中采购价格的一栏,明确显示“鼓励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联合体、相关部门或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带量采购、量价挂钩”等方式与生产企业进行议价谈判。” 议价谈判议定的价格为对应机构网上阳光采购的交易价格。各议价机构可结合同类产品价格作为参考进行议价谈判。同一产品医疗机构的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本机构的历史采购最低价格! 这也就是说,很快,吉林全省范围内公立医疗机构的体外诊断试剂采购方式将全部纳入药械采购平台进行公开挂网集采,在此基础之上,鼓励各个医疗机构参加试剂的”带量采购”! 值得注意的是,挂网目录公示的采购价格仅仅只是“带量采购“的参考价,而“带量采购”会将挂网目录的价格砍下很多!实行“带量采购“的目标就是医院用检测体量换IVD企业”白菜价”! 有业内资深人士表示,吉林省此次《方案》规定的试剂“带量采购”行动将很可能将从试点城市出发,总结经验后将很快蔓延到整个省份! 另外,《方案》在配送方面明确表示,“生产企业是供应配送第一责任人,鼓励有条件的生产企业直接配送,也可委托经药采平台注册的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配送。” IVD试剂带量采购风暴继续!挤压企业试剂利润已成常态! 无独有偶,就在7月18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了一则《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称《意见》)的通知。 《意见》表示,2019年底前建成省平台,实施医用耗材分类采购管理,聚焦重点品种开展组团联盟集中采购,并明确提及了要将体外诊断检验试剂纳入到该《意见》中去! 具体来看,《意见》披露,到2019年底构建全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机制和阳光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医用耗材均须在省平台上阳光采购、公开交易! 省平台及时采集全国各省现执行的医用耗材最低价,实施挂网限价采购;并对对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取全国各省现执行的最低价为挂网价,可直接挂网销售。 更甚的是,《意见》还说明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竞争性强的低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中的部分品种,由省、市组成采购联盟,实施带量采购! 可以看出,试剂耗材“带量采购“已经不再是一个等待落地的政策,而是一个将快速在全国全面落地的”必行趋势“! 另外,此次《意见》明确提出了要统一全省医用耗材编码标准、建立省级阳光采购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评审专家库、引导阳光采购应采尽采、支持开展组团联盟集中采购等具体施落实阳光采购、带量采购政策! 而就在7月16日,安徽省医保局、卫健委、财政厅、药监局联合印发《安徽省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试点)实施方案》。剑指对高值耗材事项带量采购,根据过往的经验来看,体外诊断领域势必会被波及! 供应配送企业也要迎来“高压”! 仔细留意来看,上述江苏省和吉林省在医用试剂等耗材文件中的供应配送方面也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尤其是在江苏省的《意见》中有严苛的规定: 包括对不能履约供货、配送的企业,通过约谈、处罚直至清退等措施进行监管。对配送率低、屡犯不改的企业,取消中标、挂网资格。严厉打击医用耗材挂靠经营、租借证照、生产销售假劣医用耗材等违法违规行为。 建立医用耗材生产、流通、使用失信惩戒制度,发挥联合惩戒威慑力。完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管理制度,将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依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建立失信信息共享制度,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责任主体不良信用记录,依据责任主体和情节后果,落实招采惩戒措施。这些监管和惩戒措施的制定,是为了完善推动体外诊断等试剂耗材的“带量采购”、“阳光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