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日,国务院公开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以下简称国发64号文件),对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做出全面部署。
国务院打破科技项目“九龙治水”局面
根据国发64号文件的内容,国家将打破在科技项目投入上“九龙治水”、碎片化的混乱局面,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用三年的时间,将中央各部门管理的科技计划整合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五大类。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资助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支持人才和团队建设,增强源头创新能力。
特别提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NSFC)项目申请技能
2016年度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2016年1月15日后登录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6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于2016年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2016年NSFC在线申请流程(图片来源:国家自然基金委网站)
2016年NSFC申请生命科学部要求 (图片来源:医生科研助手解螺旋)
(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重大产业化目标,发挥举国体制的优势,在设定时限内进行集成式协同攻关,包括转基因、新药创制、传染病防治等11项。科技部部长万钢1月11日在工作会议上表示:生物技术产业接近转型升级的拐点,强调尽早部署新兴产业的关键技术研发。
(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的载体,是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围绕解决当前国家发展面临的瓶颈和突出问题、以目标为导向的重大项目群。
按照国发64号文件关于先期启动5-10个试点专项的要求,科技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凝练形成了“干细胞及转化研究”、“数字诊疗装备研发”、“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新能源汽车”、“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七大农作物育种”6个试点专项,已经由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以下简称“特邀咨评委”)和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四)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
通过风险补偿、后补助、创投引导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支持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
(五)基地和人才专项
优化布局,支持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和能力提升,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创新人才和优秀团队的科研工作,提高我国科技创新的条件保障能力。
2016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0万元/项;
2016年度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40万元/项;
2016年度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计划资助400项,资助期限为3年,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为130万元/项;
2016年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计划资助200项,资助期限为5年,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为350万元/项(数学和管理科学245万元/项);
2016年度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计划资助38项,资助期限为6年,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为1 050万元/项(数学和管理科学735万元/项);
2016年度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计划资助20项,资助期限为4年,直接费用资助强度180万元/项。
上述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要全部纳入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管理,加强项目查重,避免重复申报和重复资助。中央财政要加大对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支持力度,加强对中央级科研机构和高校自主开展科研活动的稳定支持。
众多项目后的重大变化
“十二五”与“十三五”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变化
(一) “973”计划、“863”计划被整合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1997年6月4日,原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决定要制定和实施《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加强国家战略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工作,随后由科技部组织实施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即“973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
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一项对国家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在科技界被简称为“863”计划。
根据《方案》确定的精神, “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以及发改委、工信部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农业部、卫计委等13个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都将整合归并形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二)创投基金+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社会资金+金融资本(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补偿),多种基金百花齐放
按照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不同阶段的需求,对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管理的新兴产业创投基金,科技部管理的政策引导类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共同管理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支持科技创新的部分,以及其他引导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专项资金(基金),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并进行分类整合,避免交叉重复,并切实发挥杠杆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进入技术创新领域,形成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补偿等政府引导的支持方式。政府要通过间接措施加大支持力度,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支持科技创新的普惠性政策,激励企业加大自身的科技投入,真正发展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三)高校、科研院所科研设施开放共享
对科技部管理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合理归并,进一步优化布局,按功能定位分类整合,完善评价机制,加强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相互衔接。提高高校、科研院所科研设施开放共享程度,盘活存量资源,鼓励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对外开放共享和提供技术服务,促进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现跨机构、跨地区的开放运行和共享。相关人才计划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相互之间的衔接。在此基础上调整相关财政专项资金。
(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更加聚焦产品目标和产业化目标
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大聚焦调整力度,准确把握技术路线和方向,更加聚焦产品目标和产业化目标,进一步改进和强化组织推进机制,控制专项数量,集中力量办大事。更加注重与其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分工与衔接,避免重复部署、重复投入。
(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与其他类科技计划实现有效对接
要聚焦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注重交叉学科,培育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加大资助力度,向国家重点研究领域输送创新知识和人才团队。进一步完善管理,加大资助力度,向国家重点研究领域输送创新知识和人才团队;加强基金与其他类科技计划的有效对接。
(六)支持某一产业或领域发展的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科技预算统筹支持
要进一步聚焦产业和领域发展,其中有关支持技术研发的内容,要纳入优化整合后的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根据产业和领域发展需求,由中央财政科技预算统筹支持。
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持科技创新的资金,要逐步纳入中央公共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支持科技创新。
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
2014年,启动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初步建成中央财政科研项目数据库,基本建成国家科技报告系统,在完善跨部门查重机制的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按照新的五个类别进行优化整合,并在关系国计民生和未来发展的重点领域先行组织5-10个重点专项进行试点,在2015年财政预算中体现。
2015-2016年,按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顶层设计的要求和“十三五”科技发展的重点任务,推进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优化整合,对原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等),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基本完成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按照新的五个类别进行优化整合的工作,改革形成新的管理机制和组织实施方式;基本建成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实现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安排和预算配置的统筹协调,建成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向社会开放。
2017年,经过3年的改革过渡期,全面按照优化整合后的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运行,不再保留优化整合之前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渠道,并在实践中不断深化改革,修订或制定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和资金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各项目承担单位和专业机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依法合规开展科研活动和管理业务。
根据上述时间节点的指示,这意味着,存续近30年的“863”计划、存续近20年的“973”计划等将在2017年被整合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原来的名字将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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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下载(生物技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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