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于9月29日上午10时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向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分别授予“共和国勋章”“友谊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奖章并发表重要讲话。 颁授仪式开始,蔡奇宣读习近平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隆重表彰为新中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根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决定,授予下列人士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 一、授予王永志、王振义、李振声、黄宗德“共和国勋章”。 二、授予迪尔玛·罗塞芙“友谊勋章”。 三、授予王小谟、赵忠贤“人民科学家”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巴依卡·凯力迪别克“人民卫士”国家荣誉称号;授予田华“人民艺术家”国家荣誉称号;授予许振超“人民工匠”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张晋藩、黄大年“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授予路生梅“人民医护工作者”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张卓元“经济研究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张燮林“体育工作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