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所接触的信息和看到的现象,大都已经是博弈后的结果,而缺少社会阅历的学生容易把博弈结果错当成博弈过程。其实即使在今天,中央重大政策出台的背后,也要经过很多轮的征求意见、协商、 修改,否则很难落地。成功的政策背后是成功的协商和妥协,而不是机械的命令与执行,所以理解利益冲突,理解协调和解决机制,是理解政策的基础。” 2014年12月31日,财政部以财库〔2014〕214号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认定竞争性磋商为政府采购的第六种采购方式,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创设了一种新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这是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第七种采购方式(财政部令第110号),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各种采购方式都有其明确的适用情境、详细的规定细则。《政府采购法》大的框架之下,还有各部门规章、办法、地区规定、具体单位的操作规程等,繁复之极。详细可参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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