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叫什么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政策是否满足了核心诉求 文章来源于有趣的胖子万里挑一,作者有趣的胖子本尊 基因江湖九哥写过一句非常耐读的话: “让第三方公司广泛参与的LDT,才是真实的LDT” 这句话的前提,是回答 LDT 的意义是什么,这一点我坚定的认为中美两国之间并不存在任何差异: “缓解IVD审批(时间/难度等)和临床实际需求之间的冲突” 如果这一点能达成一致,下一个问题自然就是: 中国当前是否存在这样的LDT 政策,能够让第三方公司广泛参与?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通常会下意识的回答“没有”,但是,真的没有吗? PS: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受限于自身的视野、阅历及认知,欢迎探讨。 01 “这”当然不是LDT 我们为什么会下意识回答“没有”? 通常是因为我们认为目前关于“LDT” 的政策只有一个,就是最近在上海、北京、浙江、广东等12 家医院开展的“医疗机构自行研制使用体外诊断试剂试点工作”。 这确实和我们既往所被教育的“美式 LDT” 有着极大的差异:
这当然不是 LDT,就像公众号“陈在不在”的九爷所言,这应该被称之为HDT。 但,中国只有这一个政策吗? 02 “这”是LDT 吗? 如果遮住政策的名字,你会认为这是让第三方公司广泛参与的LDT 吗? 这里面几个差异点可以展开来说明下: 1. 美式 LDT 基本都需要医生处方,极少数 DTC 产品除外。国内那个政策是全部需要医生处方。 2. 美式 LDT 的定价权虽然在 ICL 这,但并不是无所顾忌的,其受到两大支付方(医保/商保)对其报销额度的制衡。 3. 美式 LDT 基本由医院收费,除非是类似于 DTC 这样不经过医疗机构直接销售给用户的。 4. 报告权指的是报告是以“处方机构,也就是医院”名义出具还是以实际检测机构名义出具。国内那个政策大部分情况规定报告以检测机构名义出具,少部分未提及此项,但均要求患者明确知情具体检测机构。 所以,这个政策叫什么? 可以统称为“规范外送”,目前公开能查到的是8个省/市的相关政策 关于这些政策的解读,可以去看看九哥这篇文章: 今年,关于“严禁外送”、“严查基因检测”政策的种种误读,这里就不展开了。政策的名字,真的那么重要吗?不带LDT三个字就不是LDT吗? 03 “有意思”的反应 大家都期待“第三方广泛参与的 LDT”,但当如上所言的政策真的到来的时候,很多的朋友的反应也有点意思 “越来越难做了” 我猜这个难做可能来自于这么几方面: 1. 对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要求提高了,“随便拉几个人、租个场地弄个实验室就能干”的“历史红利”没了。 2. 项目是否开展从“处方医生个体决策”变成了“医院决策”,对于项目临床合理性的门槛认定“变高了”。 3. 基本要求走“招标采购”,“准入”的流程更复杂也更难了。 但,这不是挺合理且意料之中的吗? 就算哪天真有个新政策就叫“关于第三方检测机构自行研制使用体外诊断试剂的管理办法”,这几条会有什么差异吗? 换句说: 我们期待的是第三方广泛参与的LDT,还是方便“不合规、低成本”赚钱的保护伞? 04 “还有”什么 当然,这个政策还不完美,有几个点还有进一步的优化空间,比如 1. 美式 LDT 中 CLIA 认证作为了 CMS 监管 LDT 的核心武器,中国是用 ISO15189吗?室间质量评价是硬需求吗? 2. 目前都是各省市在出台政策,理论上应该会有一个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这个顶层设计的政策文件什么时候出炉? 3. 这些政策 对于 LDT 和 IVD 的边界界定依然相对模糊,如果出现 LDT 侵犯了 IVD 的领域,是个什么处理流程? 当然存在一种可能,就是这篇文章从头到尾的分析都是错的。没事,如果未来被打脸,那我再改。 不过,对于行业玩家们,拥抱并适应,至少是目前的唯一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