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达98.9万个。与2016年6月底比较,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增加48个,其中:医院增加145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5369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6469个。 截至2017年6月底,医院3.0万个,其中:公立医院12566个,民营医院17153个。与2016年6月底比较,公立医院减少392个,民营医院增加1850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3.3万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5万个,乡镇卫生院3.7万个,村卫生室63.8万个,诊所(医务室)20.7万个。与2016年6月底比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诊所增加,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减少。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4万个,其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85个,卫生监督所(中心)3136个。与2016年6月底比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增加1个,卫生监督所(中心)减少1个。 其他机构0.3万个(见表1)。 各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数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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