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市医疗器械经营行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保证公众用械安全,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修订了《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将相关文件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其附件。 二、征求意见有关事项 有关单位、组织、个人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17年9月28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直接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 liudingding@bjfda.gov.cn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A座1402室 邮 编:100053 附件: 1.《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其附件 2.《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