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我中心组织起草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指导原则》等5个指导原则。为进一步完善指导原则内容,保证其科学合理性和实际操作性,即日起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下载并填写附件《反馈意见表》,于2018年10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我中心。
附件:
1.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2.《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反馈意见表 3.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范围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4.《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范围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反馈意见表 5. 上市许可持有人个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收集和报告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6.《上市许可持有人个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收集和报告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 7.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重点监测工作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8.《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重点监测工作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 9.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检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10.《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检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
来源:国家食药监药品评价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