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耗分离收费:叫停
2024-12-17 11:04|
编辑: 鹏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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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0|来源: 呼和浩特市医保局、岭北山人整理
摘要: 一纸文件,废除了技耗分离收费,重新回归常规检测收费。
11月27日,呼和浩特市医保局发布文件,关于开展部分肾功、心肌酶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专项调整的通知。通知文件调整了肾功集采项目收费价格,不实施技耗分离,同时,取消了肝功生化试剂技耗分离收费,恢复至常规收费模式。 各旗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各公立医疗机构:根据《关于落实2023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促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66号)、《关于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医保发〔2020〕13号)和《关于开展部分肾功、心肌酶检验类医疗服 务项目价格专项调整的通知》(内医保办字〔2024〕109号) 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巩固肾功和心肌酶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成效,强化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用耗材集采协同联动,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部分肾功和心肌酶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专项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联动肾功和心肌酶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采中选结果,采取“项目价格+集采试剂中选价格”方式,降低25项肾功和心肌酶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同步对26项肝功生化类检验项目收费方式进行调整,检测试剂不再单独收费。本次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适用于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医学检测实验室等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以上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 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质价相符,倡导参照公立医疗机构检测价格收费。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落实好住院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对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2日起执行。原有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2023年8月21日,内蒙古医保局发布通知,关于落实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同时明确技耗分离收费,要求2023年9月27日起执行。 当时执行的技耗分离收费,采取“项目价格+检测试剂”方式进行收费,检测试剂作为项目“除外内容”单独收费。本次调整的项目价格实行同城同价,医保支付等级保持不变。每个项目检测只能收3.5元服务费+试剂单测试价格,收费整体下降67%,相比江西的变化,内蒙古实施的更彻底。然而执行时间不到一年,又有新的变化。一纸文件,废除了技耗分离收费,重新回归常规检测收费,收费金额方面有所调整。 从调整中可以看出,从技耗分离收费的最高价,到调整后的收费,整体增幅相对平稳,20个项目的增幅超过10%,其中铜蓝蛋白由原来最高6.4元,调整至13元,增幅超过103%。但如果和技耗分离收费实施前的收费核算,价格仍然有不小的调整幅度。平均降幅49%,其中甘胆酸从原来的25元调整为5.8元,降幅达77%。肾功集采项目调整,不实施技耗分离收费,直接降价。磷脂酶A2由原收费的360元,将至现在最高14.6元,最高降幅大96%。有16个项目的降幅达到50%以上。 有三个项目的价格有所调高,尿素从原来的5元调整至5.2元,视黄醇从7元调整至7.4元,肌酐从5元调整为5.6元。整体降幅达78%。而如果将肾功集采的测试中选最高价来匹配,可以得出此次调整后的医疗机构最低成本率。整体成本率接近40%,最高的心型脂肪酸结合蛋白收费21.6元,集采最高中选价16.57元,成本率达到77%。 而二氧化碳,肌酸激酶,羟丁酸,尿酸,尿素5个项目成本率不足10%。综合来看,此次价格调整,检验收费重新回到整体收费的方向,技耗分离收费给医疗机构带来的结算问题,也是被终端一直诟病重点。这也是内蒙古废除技耗分离收费的根本,也是全国没有推广开的根本原因所在。 其次,根据国家医保局的任务,2025年将出台检验收费的国家立项指南,检验收费价格乱的问题将彻底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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