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江西医保局招采处发布通知,关于开展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产品信息确认的通知。企业产品信息公示,11月8日结束。 为推进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现将前期企业申报的产品信息予以公示,并开展产品信息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企业申报参加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的产品目录信息(包括浓缩型产品信息),详见附件。(一)企业对公示的产品信息进行仔细核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登录江西医保信息平台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ggfw.ybjjiangxi.gov.cn/#/Index),进入“耗材交易结算-业务办理管理-业务办理查询”界面,新增业务类型“耗材-肾功和心肌酶生化试剂公示”,标题注明“信息申诉”,按办事指南附件格式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二)品种大于或等于2种的联合诊断试剂、干性试剂、试纸条和按药品管理的诊断试剂,不在本次采购品种范围之内。已申报此类产品信息的企业,请在公示期内申请删除。(三)企业如需新增产品信息,请按照2023年8月18日江西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关于开展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网上增补相关产品信息。(四)后续投标产品将以本次信息确认后的产品信息为基础,本次信息确认工作结束后,未申报的产品将无法参与后续开标。请相关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诉或新增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逾期不予受理,由此导至后期无法投标或未能中选等不利结果的,相关责任均由企业自行承担。(六)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说明:请企业仔细核对相关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备注栏已标注的产品。 备注栏标注“注册证已过期”或“注册证即将到期”的,请及时更新注册证信息。
2.备注栏标注“包装计量数调整”的,为前期企业填报包装计量数有误,现拟按“包装计量数”栏内信息做调整。 3.备注栏标注“非集采范围,拟删除”的,企业如有异议请按要求提交申请。 4.备注栏标注含有浓缩试剂信息的,为企业申请的浓缩型产品信息,现予以一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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