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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斗十年,科曼与迈瑞的生死肉搏!

2023-10-9 14:44| 编辑: 归去来兮| 查看: 1188| 评论: 0|来源: 财经大健康 | 作者:凌馨

摘要: 十年讼争,还在路上


图/Pixabay

真正的商战可不是偷偷浇死对手的发财树,更不是撬锁、抢印章这样的“武行”,而是要扼住对方的咽喉——让你的东西没人买,更没人敢卖。

2023年9月20日,科曼医疗的一封公开信,将其与迈瑞医疗的商战公开化。表面看,这是一场专利权纠纷,双方争的是“便携式体征监护仪”专利及科曼医疗是否侵权。在最高人民法院9月4日的终审判决中,科曼医疗7款产品被判侵权,要赔500万元。

官司背后,争的是年销售额近30亿元的监护仪市场,或者说,体量百亿计的重症监护(ICU)设备市场。

迈瑞医疗、科曼医疗缠斗十年,多围绕呼吸机、监护仪展开。这两类产品,二者市占率分列第一、第三。两大产品线占科曼医疗2023年上半年中标产品金额的近八成,可称“生命线”。

《财经·大健康》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迈瑞医疗与科曼医疗之间,仅专利诉讼至少22起,还有商业秘密和名誉权诉讼,还有人因“**”受到行政处罚,甚至连国家知识产权局都被推上了被告席。

新一轮围绕便携式体征监护仪的商战,经销商也被拉下了水,一审判决后,科曼医疗部分经销商、用户曾收到迈瑞医疗的侵权告知函。《财经·大健康》获取的科曼医疗小范围发送的一则声明,指责迈瑞医疗“想利用未生效的一审判决来打击我司的经销商、代理商”,保留追究权利。

终审判决后,科曼医疗公开表示,已完成侵权产品技术方案修改;同时,“第一时间向经销商及代理商承诺,通过合法途径购买的科曼相关产品,不会因该纠纷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迈瑞医疗方则对《财经·大健康》回应,作为胜诉方,有义务告知科曼经销商和客户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且已明确指出该判决为一审判决且尚未生效,并未产生任何误导。同时表示,修改后的产品相较于现有注册产品在结构、功能、性能参数等方面有所区别的,则需要重新进行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若厂家、经销商等在明知侵权的前提下,仍然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应当承担故意侵权的法律责任。

对讼争双方而言,500万元赔款只是“表”,迈瑞通过司法判决确认科曼医疗侵权,让侵权产品没法卖,而科曼医疗正试图用修改技术方案、安抚经销商的方式拆招。市场是双方最终的目的。

No.1
买对手的产品,为了告它

用“便携式体征监护仪”专利告科曼医疗,迈瑞医疗颇有筹谋。2019年8月,它一口气下单了对手14款监护仪,斥资64万多元。此时,科曼医疗的监护仪总计19款。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显示,迈瑞医疗买它们,可能就是为了告科曼医疗。

货没到手,迈瑞医疗委托代理人就向福州市闽江公证处申请,因发现科曼医疗产品涉嫌侵害迈瑞医疗专利权,委托福州恒锐医疗科技(下称“恒锐科技”)代为购买侵权产品并办理公证。

迈瑞医疗没有直接出面买,受委托的恒锐科技也没直接找科曼医疗,而是找到科曼医疗的代理商利斯通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利斯通”)下单。拐了两个弯,科曼医疗很难察觉。

原本,恒锐科技和利斯通约定送货上门,合同签定后,改成了“自提”。恒锐科技一名员工带着两名公证处工作人员,直接到指定地点接收,并以拍照方式记录了货物外包装及该员工取出箱内物品和重新放回箱内的操作过程,由公证人员对货物加贴封条且拍照,共拍摄照片166张。

拿着这些证据的公证书,迈瑞医疗将科曼医疗告上法庭。一同被告的,还有利斯通。

迈瑞医疗的一审诉讼请求包括:利斯通立即停止销售涉案7款监护仪,科曼医疗不但要停止销售,还要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毁上述产品的库存成品、半成品、广告和宣传印刷资料,删除互联网上的宣传和广告,并赔偿500万元。

2021年3月,福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科曼医疗涉案7款产品均侵犯迈瑞医疗专利,应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并赔偿500万元;利期通公司应停止销售涉案产品。但对要求科曼医疗销毁库存成品、半成品等主张,因未举证相关侵权成品、半成品及宣传资料存在,未予支持。

等待一审判决的同时,科曼医疗方正在酝酿一场反击。

2020年7月、12月,科曼医疗先后两次就涉案专利权提起无效宣告请求。收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后,又于2021年7月以“科曼公司已就涉案专利权提起无效宣告程序,涉案专利权被无效的可能性非常大”等理由,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1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决定,迈瑞医疗涉案专利中,权利要求7,以及权利要求8-10中引用权利要求7的技术方案无效;权利要求1-6,及权利要求8-10中引用权利要求1-6的技术方案有效。

二轮专利审查后,迈瑞医疗方该专利中的绝大多数权利要求,仍然有效。2023年9月4日,科曼医疗在“便携式体征监护仪”相关专利侵权诉讼终审中败诉。

No.2
连经销商一块儿告?

“他们肯定是想搞我们的厂家和我们的代理商。”9月19日,科曼医疗一位工作人员说。

“在明知道我司已提起上诉、一审判决没有生效的情况下,对外发出误导性通知,其目的就是想利用未生效的一审判决来打击我司的经销商、代理商”。这句话也出现在《财经·大健康》获取的盖有深圳市科曼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公章的文件《关于迈瑞侵权告知函的声明》中。声明称,科曼医疗相关经销商、用户在二审未判决时,就收到了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侵权告知函。

对于科曼医疗的指责,迈瑞医疗表示,“在一审判决后,迈瑞医疗有义务告知科曼经销商和客户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且迈瑞医疗已明确指出该判决为一审判决且尚未生效,并未对其经销商和客户产生任何误导,反而能够帮助其更全面的了解其所代理或使用的产品的法律风险,对其是有利的。”

科曼医疗在《关于迈瑞侵权告知函的声明》中提到,“通过散布不实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实施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是违法的,我司保留追究深圳迈瑞公司不正当竞争的权利。”科曼医疗法务部门工作人员9月25日回复《财经·大健康》称,“科曼公众号已经发布了相关声明,其他更详细的内容现在要公司统一安排。”

9月20日,科曼医疗官方微信发出“科曼致广大用户及渠道商的一封信”,表明“科曼在第一时间向经销商及代理商承诺,通过合法途径购买的科曼相关产品,不会因该纠纷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对此,迈瑞医疗回应,“在明知侵权的前提下、任何团体或个人(包含厂家和经销商)仍然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应当承担故意侵权的法律责任,胜诉方都是可以随时起诉的。”

而科曼医疗在公开声明中称,“由于案件所涉专利的主张点集中在监护仪板卡组装的先后顺序,对组装后整机的参数和性能不构成任何影响,所涉七款监护仪型号STAR8000E、STAR8000F、STAR8000H、C50、NC8、NC10、NC12均完成了技术方案修改,修改后已不构成侵权,也不影响产品的参数和性能。未来上述所有型号将继续正常生产和销售。”

对于这一点,迈瑞医疗提出,“对医疗器械从业法律法规从业人士咨询得知,如果科曼针对二审判决作出的侵权认定对侵权产品进行了技术修改,且其修改后的产品相较于现有注册产品在结构、功能、性能参数等方面有所区别的,则需要重新进行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相关二审判决涉及的专利,其技术方案涉及监护仪内部各个元器件布局的基础结构,对其做出的改动不但属于重大结构更改,且可能影响整机EMC性能,因此也是需要重新注册的。”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郜少毅对《财经·大健康》分析,迈瑞医疗拿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在科曼相关产品的技术方案完成替代之前,“迈瑞有权利发函给科曼的客户、经销商,指控其户销售、使用的这款产品侵犯了迈瑞医疗的专利权,要求下架、停止侵权等,否则可以要求科曼的客户作出赔偿”。

郜少毅称,如果科曼医疗的经销商或客户收到了侵权告知函,没有及时停止侵权而继续使用,可能会被认定具有“侵权故意”面临惩罚性赔偿的风险。

No.3
十年讼争,还在路上

通过专利权限制竞争对手、保护己方市场,是商战中的一种常见手段。

郜少毅介绍,“在部分行业确实有些产品相似程度很高。起诉对方,让对方停止某几款产品销售,自己的产品就能获得一个比较大的市场。”

实际上,上述诉讼仅仅是迈瑞与科曼在专利技术上的交锋的一个小小节点。围绕前沿专利技术的归属与使用,双方已争夺多年。据迈瑞医疗方不完全统计,除此次判决要求科曼停止销售和生产的7款产品,科曼旗下还有至少5个型号监护仪,以及若干个型号的麻醉机、呼吸机和除颤监护仪等仍在涉及专利诉讼当中。

迈瑞医疗方面透露,“2022年,迈瑞再对科曼10个型号的监护及呼麻产品进行专利维权,其中8款产品一审胜诉。目前,上述案件均已进入二审程序。”

查询天眼查信息可知,至少还有一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卷入了双方的专利侵权纠纷,迈瑞医疗诉科曼医疗、南平晨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一案,7月刚刚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迈瑞医疗与科曼医疗的专利权诉讼,最早可追溯到2014年6月,迈瑞医疗与科曼医疗因“流量传感器”专利案件展开一系列诉讼。与此相关的,是科曼医疗更重要的品类呼吸机。MDCLOUD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呼吸机占科曼医疗中标产品金额70.13%,监护仪为19.72%。

“流量传感器及流量传感器安装组件”系列案一波三折,先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布迈瑞医疗专利部分有效;科曼不服,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相关权利要求均不具备创造性,要求撤销前述决定重新审查;迈瑞医疗又不服,先后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判决 ,迈瑞相关专利部分有效。

目前,相关专利侵权诉讼尚在二审阶段。

“你告我我也告你,是专利维权的常用手段。比如你告我侵权,我可以告你的权利本来就是不该被授予的。”一位知识产权系统工作人员告诉《财经·大健康》,在专利维权阶段,被授权的专利不稳定被无效掉,或是被驳回的专利申请复审再被授权,都有可能。

“法院在审理专利侵权案件时的基本逻辑是,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尤其是发明专利)合法有效,如果发现对方侵害了专利权人的专利权,都可以使用相关专利进行维权,哪怕专利最终被宣告无效,都不影响专利权人在专利被宣告无效前的维权进程。”郜少毅指出,部分企业会指责竞争对手在己方发展的关键时期提起专利权诉讼的行为“不厚道”,但这并不违法。

2018年5月,迈瑞医疗A股上市前半年,科曼医疗对迈瑞医疗提起八项专利诉讼, 11月,迈瑞医疗在A股上市。此后,科曼医疗撤回了相关起诉。这样的事,2011年曾发生在创业板上市公司理邦仪器身上,原告为迈瑞医疗。

只是,迈瑞医疗与科曼医疗之争,在全媒体时代显得更加跌宕起伏,“谍中谍”“罗生门”不断上演。

2022年1月,迈瑞医疗公开声明,称有前员工在领取竞业补偿的同时,于科曼医疗上班,将调查其是否泄露商业秘密、科曼医疗是否涉嫌违法。第二天,科曼医疗回应,迈瑞医疗声明中的“刘某某”没有在科曼公司上班,反而是有两人**该公司员工张某某被行政处罚,“二人声称受迈瑞医疗委派调查张某某的丈夫刘某某”。

查询天眼查信息可知,除了至少22起围绕知识产权展开的诉讼,迈瑞医疗和科曼医疗之间还有至少2起侵犯商业秘密案、2起名誉权纠纷,双方各有输赢。

“这是一套组合拳,专利侵权诉讼过程中,还可能伴随着商业秘密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纠纷,双方的诉讼可能会是系列诉讼。”郜少毅介绍,在实践中,竞争对手之间的此类系列诉讼也非常常见。

迈瑞医疗相关方称,“在此次案件中,虽然仅判处科曼赔偿迈瑞经济损失500万元,但对于迈瑞而言更重要的是维护了公司的核心技术。”

对主营业务、核心产品的专利权之争,或许就是医疗器械企业的生死之战,国内创新领域更需要一个公平有序竞争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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