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下旬,青海省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先后下发及《青海省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青海省2020年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两份重要通知,计划按照分步推进的原则,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有关医用耗材集采工作重点提取如下:按照省级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结果共享的总体思路,青海省在做好常态化挂网采购工作的同时探索建立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新模式。根据不同品种特征确定不同的采购方式,围绕“挂网”及“带量”两大中心展开,明确四种采购方向:其中,纳入青海第一批带量采购的医用耗材为:一次性使用留置针、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双腔起搏器。根据《工作方案》,一般医用耗材以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2019年总采购量的70%做为约定采购量,高值医用耗材以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2019年总采购量的50%-70%做为约定采购量。按此比例计算出每类产品2020年的总采购量如下: 除了自行组织的带量活动外,青海省还将通过省间联动来扩大带量采购的实施品种范围。本省的量+外省的价,快速、高效地实现一大批品种带量采购落地。这也意味着,未来区域差异对企业价格体系的影响将越来越小,为了保住某一地区市场份额而亮出地板价时,将直接影响其他城市的采购价格,企业必须在此之间作出权衡。(1)挂网采购实行动态维护,限价挂网产品不得高于全国最低价检验试剂、未带量采购的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未中选的医用耗材及非医保医用耗材将执行(限价)挂网采购,在填报价格时,分别按以下标准执行: 根据《青海省关于规范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青海省挂网工作实行动态维护:药采中心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15日受理申报材料,初审合格企业领取网上用户名并在本月25日前完成网上信息维护。企业申报时须填报全国现行最低三省省级采购价,最终议定的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全国最低三省实际采购价的均价。(2)带量采购区分一般耗材及高值耗材,分别制定中选规则低值耗材将根据投标企业数量,分别采取综合评分或议价的方式,每单元确定1家中选、1家备选;高值耗材采取议价方式确定2-3家中选、1-2家备选。
评审或议价工作在报价不高于现行全国最低采购价的前提下进行,决定是否中选的决定性因素还是价格。 在留置针和输液器的综合评分环节,产品价格项为40分,占比最高。具体为:同一招标单元在所有的有效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X价格权值(40%)X100 (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显而易见,低价是占有绝对优势的,其次考量的是产品质量可靠性、产品认证、生产工艺等指标(综合评分具体标准见文末附表)。 委托配送的名额限制为每个中选品种2-3家。配送过程必须严格遵守“两票制”的规定,为基层医疗机构、边远地区医疗机构配送时,允许多开一票。青海本就要求一般医用耗材实行两票制,这次高值耗材也明确纳入了执行范围。 虽然去年年底国家医保局声称“关于高值耗材‘两票制’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引发业内关于高耗“两票制”暂不会全国全面执行的判断,但地方上还是逐渐推开了。 青海要求按月对医用耗材费用进行结算,但挂网产品和带量采购产品的支付方不同:带量采购中选品种费用由医保部门直接与企业结算,挂网品种仍由医院结算,年度清算时从医保费用中扣除。医保基金直付机制正在全国多省市的带量采购工作中蔓延开来。 图:不同采购方式产生不同的结算费用支付方
同时,《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建立考核约束机制,包括:健全“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对实行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按床日等付费的,不因带量采购医用耗材费用下降而降低其支付标准;带量采购产生的医保结余资金,经考核合格后,按一定的比例奖补给公立医疗机构等等。 青海的采购方案,一方面重新强调了挂网工作的动态维护机制,并明确了各类医用耗材的挂网限价;另一方面正式打响省内带量采购第一枪,根据高值、低值类别区分综合评分及议价等采购方式。未来省内采购工作将在带量谈判与动态挂网交织进行的状态下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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