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卫计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9部门印发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严格规范医药购销行为,切实降低部分药械虚高价格,继续推进医药卫生行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 《意见》要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局,强化监督管理,严肃行业纪律,突出制度创新,狠抓源头治理,力求在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加强诊疗服务和收费监管、构建纠风工作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意见》从四个方面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是严格规范医药购销行为。切实降低部分药械虚高价格,继续推进医药卫生行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加大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监管力度。 二是加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监管,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强化对医疗机构诊疗和收费行为的监管,严格规范开方用药行为,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三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加强政府卫生投入资金监管,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加强医药价格管理,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四是严肃查处不正之风案件,严明行业纪律。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把专项治理放在全局工作之中来谋划和部署,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纠风,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要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加强源头治理,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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