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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配料、生产、罐装、分装等环节,微生物管控成为了化妆品生产的基本盘,是化妆品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一旦微生物“超限”,化妆品将直接危及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本文总结了化妆品微生物检验项目及检验流程,供参考。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项目
1、菌落总数:化妆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如培养基成分、培养温度、培养时间、pH值、需氧性质等),1g (1mL)检样中所含菌落的总数。所得结果只包括一群本方法规定的条件下生长的嗜中性的需氧性和兼性厌氧菌落总数。
2、霉菌和酵母菌总数:化妆品检样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1g或1mL化妆品中所污染的活的霉菌和酵母菌数量,以判明化妆品被霉菌和酵母菌污染程度及其一般卫生状况。
3、耐热大肠菌群:—群需氧及兼性厌氧革兰氏阴性无芽胞杆菌,在44.5℃培养24h—48h能发酵乳糖产酸并产气。
4、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氏阳性球菌,呈葡萄状排列,无芽胞,无荚膜,能分解甘露醇,血浆凝固酶阳性。
5、铜绿假单胞菌:属于假单胞菌属,为革兰氏阴性杆菌,氧化酶阳性,能产生绿脓菌素。此外还能液化明胶,还原硝酸盐为亚硝酸盐,在42℃±1℃条件下能生长。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标准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中规定,眼部化妆品、口唇等黏膜用化妆品以及婴儿和儿童用化妆品中,菌落总数要<500cfu/ml(g)其他化妆品菌落总数要<1000 cfu/ml(g);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要<100cfu/ml(g)。像粪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菌在1 g或1mL化妆品中是不得检出的。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中规定:生产过程中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和更衣室空气中细菌菌落总数应≤1000 cfu/立方米;灌装间工作台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应≤20 cfu/平方米,工人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应≤300 cfu/只手,并不得检出致病菌。
化妆品微生物检验流程
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第五章 微生物检验方法对化妆品微生物进行检验工作。
微生物检验方法总则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学检验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及供检样品制备。
2 仪器和设备
2.1 天平:0~200g,精确至 0.1g。
2.2 高压灭菌器。
2.3 振荡器。
2.4 三角瓶:250mL、150mL。
2.5 玻璃珠。
2.6 玻璃棒。
2.7 灭菌刻度吸管:10mL、1mL。
2.8 恒温水浴箱。
2.9 均质器或研钵。
2.10 灭菌均质袋。
3 培养基和试剂
3.1 生理盐水
成分:氯化钠 8.5g
蒸馏水加至 1000mL
制法: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内,每瓶 90mL,121℃高压灭菌 20min。
3.2 SCDLP 液体培养基
成分:酪蛋白胨 17g
大豆蛋白胨 3g
氯化钠 5g
磷酸氢二钾 2.5g
葡萄糖 2.5g
卵磷脂 1g
吐温 80 7g
蒸馏水 1000mL
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热溶解后,再与其他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 pH
为 7.2~7.3 分装,每瓶 90mL,121℃高压灭菌 20min。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 80 充
分混合,冷却至 25℃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代替。
3.3 灭菌液体石蜡。
制法:取液体石蜡 50mL,121℃高压灭菌 20min。
3.4 灭菌吐温 80。
制法:取吐温 80 50mL,121℃高压灭菌 20min。
4 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
4.1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规格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
单位。检验时,应从不少于2个包装单位的样品中共取 10g 或 10mL。包装量小于 20g 的样
品,采样时可适当增加样品包装数量。
4.2 供检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防止样
品被污染。
4.3 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如不能及时检验,
样品应置于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4.4 若只有一个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微生物、毒理、化学等,则宜先取出部分样品
做微生物检验,再将剩余样品做其他分析。
4.5 在检验过程中,从打开包装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的再污染和扩散,所
用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中进行。
5 供检样品的制备
5.1 液体样品
5.1.1 水溶性的液体样品:用灭菌吸管吸取 10mL 样品加到 90mL 灭菌生理盐水中,混匀
后,制成 1:10 检液。
5.1.2 油性液体样品:取样品 10g,先加 5mL 灭菌液体石蜡混匀,再加 10mL 灭菌的吐温
80,在 40℃~44℃水浴中振荡混合 10min,加入灭菌的生理盐水 75mL(在 40℃~44℃水浴中
预温),在 40℃~44℃水浴中乳化,制成 1:10 的悬液。
5.2 膏、霜、乳剂半固体状样品
5.2.1 亲水性的样品:称取 10g,加到装有玻璃珠及 90mL 灭菌生理盐水的三角瓶中,充分
振荡混匀,静置 15min。用其上清液作为 1:10 的检液。
5.2.2 疏水性样品:称取 10g,置于灭菌的研钵中,加 10mL 灭菌液体石蜡,研磨成粘稠状,
再加入 10mL 灭菌吐温 80,研磨待溶解后,加 70mL 灭菌生理盐水,在 40℃~44℃水浴中充
分混合,制成 1:10 检液。
5.3 固体样品
称取 10g,加到 90mL 灭菌生理盐水中,充分振荡混匀,使其分散混悬,静置后,取上
清液作为 1:10 的检液。
使用均质器时,则采用灭菌均质袋,将上述水溶性膏、霜、粉剂等,称 10g 样品加入
90mL 灭菌生理盐水,均质 1min~2min;疏水性膏、霜及眉笔、口红等,称 10g 样品,加 10mL
灭菌液体石蜡,10mL 吐温 80,70mL 灭菌生理盐水,均质 3min~5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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