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公安部联合发文,要求采取措施预防和减少发生在医院的恶性涉医事件,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我们国家医疗秩序总体是稳定的,但是恶性的伤医事件时有发生,医院的安全防范能力急需加强。2012年国家就发生了恶性伤医事件11起,造成了35人伤亡,其中死亡7人,受伤28人,涉及到北京、黑龙江等八个省市。 两个部委下发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安全防范制度,建立应急的处置机制,实现警医联动来确保恶性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置,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保卫人员,给患者加强法制教育,引导环境来合理的来维权,对医务人员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医院的人员活动密集场所的一些巡查、守护的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的排查等等。也可以视情在医院的重点部位配备安检设备,加大对携带管制刀具等等危险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查缴力度,要建立完善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和电子巡查系统来设置安全监控中心加强重点部位的监控等等。 同时要求说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和医院要加强协作配合,像地方的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协调地方财政加大对医院的安防能力的投入,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的政府公安机关要根据需要可提请党级人民政府将医院纳入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加强对医院以及周边的治安防控,切实净化医疗结构体系周边的环境。两部委联合下发的指导意见适用于二级以上的医院安全防范工作,其他各级各类的医疗机构要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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