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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中医医院感染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如有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SY[2022]-CG-002
项目名称:喀什中医医院感染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657776
最高限价(元):4090000,1647000,959102,961674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第一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0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数字化X射线摄像系统(DR)(1台)、移动CT(1台)、常规心电图,包括工作站(2台);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第二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647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低温冰柜300L(2℃-零下8℃)(2台)、常温冰柜200L(20℃-10℃)(1台)、超低温冰箱200L(-20℃)(1台)、超低温冰箱600L(-20℃&4℃)(1台)、56摄氏度干燥箱(1台)、震荡仪(2台)、小型离心机(3台)、高速离心机(2台)、微孔板迷你离心机(1台)、多通道可调量程移液器(0.5-10μL)(2把)、多通道可调量程移液器(10-100μL)(2把)、多通道可调量程移液器(30-300μL)(2把)、单通道可调量程移液器(0.1-3μL)(2把)、单通道可调量程移液器(0.5-10μL)(2把)、单通道可调量程移液器(10-100μL)(2把)、单通道可调量程移液器(100-1000μL)(2把)、移动紫外灯(2台)、电子天平(1台)、纯水机(1台)、提取仪(2台)、水浴锅(1台)、扩增仪(4台)、超净工作台(1台)、生物安全柜(2台)、100升高压灭菌锅(1台)、凝胶成像仪(黄色、绿色二选一)(1台)、双稳电泳仪(黄色、绿色二选一)(2台)、水平电泳槽(黄色、绿色二选一)(4个)、小型垂直电泳槽(黄色、绿色二选一)(2个)、LED蓝光切胶仪(黄色、绿色二选一)(2台)、实时荧光定量PCR仪(黄色、绿色二选一)(1台);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第三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5910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多功能抢救床(1个)、除颤监护仪(1个)、病人监护仪(1个)、心电图机(1个)、洗胃机(1个)、吸引器(1个)、有创呼吸机(1台)、无创呼吸机(1个)、简易呼吸机(1个)、病历夹(5个)、抢救车(1个)、治疗车(1个)、带盖方盘(1个)、浓盘(1个)、治疗盘(1个)、快速血糖仪(1个)、输液泵(1个)、注射泵(1个)、冰帽(15个)、防褥疮气垫(1个)、医用冰箱(1个)、血压计(水银)(1个)、听诊器(1个)、体温计(1个)、体重秤(1个)、空气消毒机(1个)、电子纤维支气管镜(1套)、手电筒(1个)、腰椎穿刺针(1套)、直接喉镜(1套)、可视喉镜(1套)、紫外线推车(1个);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第四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6167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除颤监护仪(3台)、病人监护仪(10台)、无创呼吸机(3台)、吸引器(6台)、雾化吸入器(10台)、抢救车(4台)、病历夹车(3台)、病历夹(47个)、治疗车(3台)、换药车(3台)、超声机(1台)、护理车(3台)、氧气瓶10升(2台)、血压计(6台)、电子血压计(6台)、听诊器(20个)、移动式空气消毒器(13台)、紫外线推车(3台)、中号不锈钢方盘(6个)、防褥疮气垫(10台)、心电图机(3台)、病床(普通病房)(47张)、药柜(20个);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标。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标。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7日至2022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如有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查询诚信记录如有严重行政处罚信息不得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提供设备为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4、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提供本单位依法缴纳近三个月(6月至8月)的社保证明;
6、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6月至8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零申报报表);
7、提供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近三个月(7月至9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8、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9、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中医医院
地 址:喀什市深喀大道8号深圳城2号楼1612
联系方式:0998-2565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合升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恰萨街道班超路社区帕依纳普路276号(西域名都住宅小区二期)1 幢A区1083室
联系方式:17799692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小萍
电 话:1779969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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