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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动态心电记录仪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000-95873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动态心电记录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40,000.00
最高限价(元):64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整机要求:
*1、动态心电分析软件、心房颤动分析软件、QT间期分析软件、T波电交替分析软件;
2、数据采集与分析:1个标准24小时的记录数据采集时间不多于10秒,软件自动分析时间不多于20秒,多条数据可同步进行自动分析,节约操作时间;
3、动态心电记录盒与分析软件均为同一生产厂家生产。
记录盒主要功能和技术要求:
1、支持标准12导联、3导联采集,通过更换导联线实现自动切换。
2、支持一节7号电池可支持连续记录12导联3天,3导联7天。
*3、多通道采集起搏器信号技术,可识别最小脉宽0.1ms,最小幅值1mv起搏脉冲信号。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内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供应商须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入库供应商。
3.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19日至2021年02月22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纸质文件递交至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宝地曼哈顿B区43-2号)(可邮寄)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0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纸质文件递交至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宝地曼哈顿B区43-2号)(可邮寄)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至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4、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事宜。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取非现场方式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比如邮寄等非现场方式。请供应商掌握好送达时间,须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到,邮寄以接收人签收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将被拒绝接收,邮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二号
联系方式: 0416-41974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曼哈顿B区43-2号
联系方式: 0416-3715082
邮箱地址: jzjaztb@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416615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璐
电 话: 0416-371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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