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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第三医院多功能心电图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HW-20210012
项目名称:丹东市第三医院多功能心电图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十八导联多功能心电图机,数量:1台,允许进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提供生产商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经销商投标须提供),如果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2)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产品授权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18日 至 2021年02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件原件
注以上资料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2套(复印件要求清晰、加盖红色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返还)到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同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采购文件。
2、因疫情原因,开标时中高风险地区供应商投标时,供应商代表来丹东地区需隔离14天,其他除丹东地区供应商代表需携带开标前 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及身份证原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第三医院
地址: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文化路264号
联系方式:王工 0415-25807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联系方式:马工 0415-6196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 话: 0415-619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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