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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宁波市康宁医院多导睡眠记录仪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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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9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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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康宁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10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ITC-202010999G

  项目名称:宁波市康宁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6400000

  最高限价(元):无,无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序号1-1:64排以下CT;序号1-2:移动DR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5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序号1-1:用于患者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使用,为诊断提供重建影像。投标人需提供最新版本的机型,并保证齐全的软硬件出厂配置;序号1-2:用于通过X射线对人体骨骼、头颅、胸部、腹部、四肢及其他身体部位进行检查和观察静态X射线摄影图像。可对患者进行坐位、站位或者卧位的图像采集操作

  备注:供应商应对序号1-1、序号1-2中的产品同时报价,否作作无效报价处理;(详细采购需求见本公告附件)。详细采购需求见本公告附件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多导睡眠记录仪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用于临床睡眠监测。该PSG设备应是在近两年以后生产的最新软硬件系统,具有持续升级能力

  备注:详细采购需求见本公告附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投标人如为进口产品货物的代理商,提供产品制造商有效的授权函;标项二:投标人如为进口产品货物的代理商,提供产品制造商有效的授权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我公司招标文件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我公司网站登录注册账号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注册咨询电话:0574-87386429。 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0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投标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时间以投标文件邮寄到达我公司签收时间为准。不接受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方式,不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将通过与投标人微信视频、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作出。

  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收件人:林燕 联系方式:0574-87307605:

  请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开标现场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投标人参与远程视频语音开标过程,届时如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微信群视频语音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默认开标过程,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评标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745233417@qq.com 传真:0574-87198579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微信号,并请在开标时间至告知评标结果前保持以上联系方式沟通畅通,否则因此影响投标人参与开标或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康宁医院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庄俞南路一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26302533

  质疑联系人:唐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26302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八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07605

  质疑联系人:姜春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5623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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