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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乙类大型医疗专用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之龙集团微信公众号页面选择[疫情服务]→[购买标书],登记公司相关信息并经核实后,通过线上支付费用,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3日11时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0-G1-510003-YZLZ(采购计划文号:DMZC2020-G1-00265-001)
项目名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乙类大型医疗专用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17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1.5T磁共振成像设备
| 1台
|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定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8号令)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11月9日。
地点:云之龙集团微信公众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
方式一:关注微信公众号,在云之龙集团公众号页面选择[疫情服务]→[购买标书],登记公司相关信息并经核实后,通过线上支付费用,即可下载采购文件。详细操作见公众号“购买标书”首页内“购买标书新手操作指南”。一旦因网络或平台维护等原因造成无法通过微信购买标书的,可采用以下方式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招标文件的,必须于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前将招标文件价款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并编辑一份电子邮件发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可拨打0771-2616613获取邮箱),邮件内容含需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联系方式及收件地址。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邮寄手续;因此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招标文件的,必须于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前将招标文件价款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提供的材料须注明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联系方式及收件地址,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邮寄手续;因此造成投标人无法按时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文件价款及邮费交纳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2366097918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南宁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
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
注: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收据或者发票,投标时须将收据或者发票复印件放入资格证明文件。索取收据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单位名称;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索取发票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3.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方式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下载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xggzy.gxzf.gov.cn/gxzbw/)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0年11月23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
3.投标和开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开标。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提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后附);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对于材料不全或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5.特别说明:
(1)投标文件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送达。采用邮寄方式的,送达时间以交易中心签收时间为准。交易中心收到邮寄文件后,及时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并于开标前运送到指定开标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现场递交。
(2)投标人(供应商)应预留邮寄投标文件行程的足够时间,如邮寄投标文件的快件无法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寄出不能等同于送达),将予以拒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的纸质表格。
(3)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请按下列邮寄信息办理:
①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②收件人:农进师,电话18077772581。
③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是“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乙类大型医疗专用设备采购(NNZC2020-G1-510003-YZLZ)项目投标文件”,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如有疑问请咨询开评标科:0771-261059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南宁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银行账号:623661021638,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
地 址:南宁市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173号
联系方式:0771-6395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E座
联系方式:0771-2618199、0771-261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丽杰、刘诗施
电 话:0771-2618199、0771-2618118
4.监督部门
名 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电 话:0771-6336819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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