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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医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1-11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ZC2020-0310-1
项目名称:庆阳市人民医院神经内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330.2(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正、反面复印件);
1.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供应商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
1.5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的相关证明材料;
1.6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7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原件;
1.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2 投标人须提供进口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原件或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转授权函(提供转授权函的,还须提供生产厂家对区域总代理的授权函复印件且该复印件须加盖区域总代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0-20至2020-10-26,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11-11 09:30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自行选取一种):
(1)电汇或银行转账;(2)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3)投标保函保证保险;(4)投标担保;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收退(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凭证、担保保函等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供应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交易平台代收代退,要求如下:①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发送至投标登记时预留手机;也可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②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且交纳账户名称与供应商投标时使用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③投标保证金转止时间:2020年11月11日9时30分(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3)供应商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投标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采购人在开标现场收取核验并按要求退还。供应商对其提供保函、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且凭证必须具备以下信息:可作为查询依据的凭证编号、供应商名称、标(包)名称、保证金额(大写、小写)、担保机构印章或电子印章、担保机构违约受理联系方式;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庆阳市人民医院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30号
联系方式:0934-8601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灵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东方丽景公寓25楼2523室
联系方式:18220875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纲
电 话:0934-860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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