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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医院高清荧光腹腔镜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政府采购”版块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0-202007-090300-0171
项目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高清荧光腹腔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50,000
最高限价(如有):285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高清荧光腹腔镜
2、标的数量:1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标的内容一览表
包组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1
| 高清荧光腹腔镜
| 1套
| 人民币28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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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简要技术要求:本次采购高清荧光腹腔镜1套。其中荧光影像处理系统具备高清成像、主机和双光源一体机设计、四种荧光显示模式、模块化设计等特点。配备大流量气腹机,最大流量45升/分钟,且具有四种适合外科手术的气腹模式。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合同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5月(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提供2020年5月(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④提供2020年5月(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⑤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供应商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7)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而且投标人并非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属于代理商授权的,还须同时提供其自身作为代理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9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政府采购”版块
方式: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政府采购”版块获取,详见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10 月 1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至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代表凭《投标确认函》到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参加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潜在供应商于报名期间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政府采购”版块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无需再到采购代理机构领购。供应商在参与电子化交易活动前,务必熟悉新版交易系统操作。供应商需登陆“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之“办事指南”栏目下载“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供应商)”,参阅并熟悉操作流程,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路B24号区办公楼四楼
联系方式:0763-3113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启诚项目管理咨询(清远)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振兴路25号恒福商务中心12层办公室08号
联系方式:0763-6707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先生
电话:0763-6707168
发布人:启诚项目管理咨询(清远)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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