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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综合服务区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2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6-202009-102301-0002
项目名称:天河区中医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1,885,000
最高限价(如有):1885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实时荧光定量PCR系统等设备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标的内容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1
| 实时荧光定量PCR系统
| 2套
| 65万/套
| 188.5万元
| 2
| 核酸提取仪
| 3台
| 8万/台
| 3
| 医用冷藏箱
| 1台
| 3万/台
| 4
| 医用冷藏冷冻箱
| 2台
| 3万/台
| 5
| 高速冷冻离心机
| 1台
| 5万/台
| 6
| 高速离心机
| 1台
| 1万/台
| 7
| 超净工作台
| 1台
| 1万/台
| 8
|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系统
| 1套
| 12万/套
| 9
| 微型掌式离心机
| 2台
| 0.5万/台
| 10
| 立式自动高压蒸汽灭菌器
| 1台
| 4万/台
| 11
| UPS电源
| 1套
| 1.2万/套
| 12
| 紫外线消毒车
| 3台
| 0.1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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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至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至投标无效。本项目核心产品是实时荧光定量PCR系统。
本项目实时荧光定量PCR系统、微型掌式离心机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采购方通知送货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项目属性:货物
(5)品目类别:A0320医疗设备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以中标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2018年至2020年度内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税收部门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2)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4)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7)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9 月 08 日至 2020 年 09 月 1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综合服务区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9 月 2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3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2、领购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明文件(邮购方式应先传真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招标文件领购方式:
(1)前往以下地址领购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综合服务区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综合服务区
电话:020-37860613、37860612
传真:020-37860611
联系人:林小姐
(2)邮购(电汇时,请注明项目编号,邮购加收50元快递费)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号:120905690610808
电话:020-37860613
联系人:林小姐
注: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售价:150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中医(心)医院
地址:广州市棠石路9号
联系方式:020-38666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永强/赵亮
电话:020-3786107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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