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票制”真的来了。7月19日,国家卫计委等9部委联合印发《2016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在综合医改试点省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药品、耗材采购中实行“两票制”。
很明显,这是对4月26日发布的国务院26号文的进一步“加码”。在26号文中,曾明确要在11个医改试点省份和200个试点城市推广“两票制”,该范围占全国333个地级市的60%。
如今,药品的“两票制”福建省已经表态,江苏省已出台征询意见稿;医用耗材的“两票制”已经率先在广东惠州落地,宁夏、陕西也相继出台落实文件。
毋庸置疑,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多医改试点省份和城市会进一步落实“两票制”。
什么催生了“两票制”?
所谓“两票制”是指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不难看出,其出台背景正是剑指挂靠过票、层层盘剥的行业潜规则。
在我国,药品、医疗试剂耗材进医院一般包括的途径有:(1)集中采购平台;(2)药剂科特批(临床医生、各科门诊大夫提出药品使用申请单交到药剂科,批准签字后交到主任、院长,经药事委员会讨论后决定是否批准);(3)厂家通过各地的经销商配往医院;(4)厂家直接对接医院投放设备相关的试剂。
“两票制”前后模式对比
但是,由于某些产品毛利太低厂家不会自己去推,自建销售团队没有交给代理商划算;有时即使自己去推去卖,配送和收款也需要依托经销商完成。因此目前大多数药品、医疗试剂耗材都走经销商代理。
在这种模式下,医疗产品首先需要获得政府部门的“招标”认可,而后会被企业以“中标价”卖给经销商,经销商在“中标价”基础上加价数个点卖给医院,医院再在经销商供货价基础上加15%卖给患者。不仅损害企业利益,而且增加患者的医疗成本。
根据国务院的相关发文及行业人士点评,以下四点是催生“两票制”的主要因素:
1)国务院深化医改,破除“以药养医”及“过度诊断”机制的决心; 2)增加药监部门对药品和耗材产品从生产到使用整个流程的掌控性; 3)减少医疗产品流通环节,将中间环节费用透明化以降低流通费用; 4)清除倒票过票行为,打击商业贿赂和虚开发票、洗钱等违法违规行为。
“两票制”下,行业面临“大洗牌”
既然落实“两票制”是大势所趋,那么,行业内会面临怎样的“大洗牌”?谁会因这项制度吃到大蛋糕?谁又会失去饭碗呢?
行业权威人士认为,对药企而言,“两票制”意味着成本增加、区域代理商功能弱化,生产企业管理成本增加。新政比较有利于大分销商,尤其是与国企改革的医药上市公司,如国药股份(SH:600511)在昨日(8月4日)一复盘即涨停。
《中国医疗器械》曾发文认为,对于“高值耗材”,“两票制”使得只有省内一级代理商才能生存下去,中小型的代理商出局已成为现实;对于普通耗材和检验试剂,中小型生产厂家会随着众多中小型代理商的出局而倒闭。
不过随着中小型代理商的出局,以国药为首的大型商业公司业绩会获得爆发式的增长,在行业的影响力、网络建设、资金实力等会达到新的高度;随着中小型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的出局,知名医用耗材的一线品牌业绩也获得大幅的提升。
此外,“两票制”有利于推动医药和医用耗材第三方物流发展,规范行业秩序。
综合而言,“两票制”会使得无上游资源、无下游网络的小公司迅速被淘汰;较有能力且想自保的企业被迫选择并购或者被并购;国有企业通过兼并、收购等整合变得更大。这将提高企业的集中度,呈现“强者恒强,弱者牺牲”的局面。
立足实际找出路方为上策
“两票制”作为国务院开出的一剂良方,其积极意义显而易见。但是对行业来说,若想要在竞争如此激烈的环境下生存下来,还是要立足自身实际寻找相应对策和出路:
1)对医用试剂耗材代理商:与其等着被淘汰,不如尽早转型,利好销售外包组织(CSO)。 2)对中小药品代理企业:重新布局规划代理产品,依托大的商业公司,开发新渠道。 3)对创新企业:用技术创新驱动市场,最优性价比优势,整合资本的力量。 4)对药品流通企业:归拢取舍终端医院,建立上游企业的信任,共享财务能力和资源。
春江水暖鸭先知,医疗行业新一轮的洗牌大戏即将上演。今年是“两票制”全面落实的一年,底价招商已经走进死胡同,高开高返又面临较大的政治风险。
从多地的医院科室领导被查被抓的风暴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传统的营销模式已经不适合新型的竞争环境。要想取得市场的终端话语权,企业还是应该“以患者为核心”、“以创新为驱动”、用产品实力赢得市场的认可。
附:“两票制”试点省份和试点城市名单 来源:生物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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