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卫生计生委 8月6日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2015年10月底前,我国将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12月底前,100个试点城市将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副司长、国务院医改办政策组和公立医院组负责人傅卫介绍,目前全国1463个县(市)已启动改革,占74.9%,其中13个省份已经覆盖全部县(市);共有3297家县级公立医院启动改革,占78.3%,其中8个省份已经全部覆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扩大到100个,其中61个城市已出台实施方案,764家城市公立医院已启动改革。 在破除以药补医方面,已有3077家县级公立医院、446家城市公立医院取消了全部药品加成,江苏、浙江、福建、安徽、四川、陕西、宁夏等7个省份已经在全部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21个省份的224个地市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的原则,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各地通过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节约运行成本等综合措施,推动构建科学补偿机制。 在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方面,各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要求,正在研究制订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方案,按要求将于今年11月中下旬统一实施。 傅卫表示,把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纳入各地政府绩效考核内容,未来将建立督导考核评估问责机制。真正使公立医院改革成果惠及百姓,不断增强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
来源:健康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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