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称国有检测机构改革或有调整,或新增一类检测机构。 此前,中央编办会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印发了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孙大伟和中央编办副主任张祟和9月11日在“部分省(区、市)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稿。 在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孙大伟的讲话中提到,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按照所承担的功能进行界定分类,是推进整合改革的前提。遵循国际通行做法, 国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一般分为公益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经营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公益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是指由政府举办、财政经费予以保障或补助,以公益为目的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经营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是指由市场配置资源, 以独立企业法人形式存在, 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公益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功能定位是为政府制定政策法规和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监管提供技术支持、为重大国计民生项目提供技术服务,以及提供其它不宜由市场机制提供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原则上,公益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性的检验检测认证业务。经营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功能定位是主要提供社会化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包括政府购买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 有消息称,公益类或将细分为公益一类与公益二类,公益一类与上文提到的公益类设计基本一致,经营类不变,完全市场化运作,与原设计不变,新划分的公益二类则介于公益一类和经营类之间。有专家认为,公益二类或是为适应国情的改革过渡手段。 国企将划分为公益和商业两类 与此同时,据经济观察网消息,从国资委获悉,最终版本的央企分类意见将从之前初稿意见版本中的三类变成两类,既商业类和公益类,之前初稿意见中的三类分别为公益保障类、特定功能类、商业竞争类。 值得注意的是,没有出现在最终版本中的特定功能类,并不是删除了,而是和之前的商业竞争类一起统称为商业类。 按照最终央企分类意见的定义,商业类央企是指以经济效益为导向,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的企业。 最新版本中商业类具体被分为了商业一类和商业二类。商业一类企业则主要是指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也就是之前所说的商业竞争类央企;商业二类企业主要是指主业关系到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或处于自然垄断行业,经营专营业务,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企业,也就是之前三类版本中的特定功能类。 公益类央企的最新定义是以社会效益为导向,以保障民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的企业,产品或服务价格必要时可以由政府制定,发生政策性亏损时政府给予补贴。
来源:中国检验医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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