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2013年~2015年,全面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并公布具体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15年,血液筛查核酸检测基本覆盖全国。 与现行的免疫学方法相比,核酸检测平均可将乙肝、丙肝和艾滋病病毒检测“窗口期”分别缩短40%、89%和50%。另外,核酸技术还能检出免疫学方法尚无能为力的免疫静默感染、乙肝隐匿性感染、病毒变异株感染等,进一步保障血液安全。 根据方案提出的阶段性目标,2013年,东部地区血站核酸检测覆盖率(核酸检测标本数量占总采血标本数量的比例)应达到60%以上,省会城市应达到70%以上,其中北京和上海应达到80%以上;中部地区应当达到50%以上;西部地区应达到30%以上,省会城市应达到40%以上。 根据方案,2015年,东部地区血站核酸检测覆盖率应达到80%以上,省会城市应达到90%以上,其中北京和上海应达到100%;中部地区应当达到70%以上;西部地区应达到60%以上,省会城市应达到70%以上。 方案明确,要以省级行政区划为单位,统筹规划血站核酸检测实验室,鼓励采血量较大、管理规范和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血站开展核酸检测。建立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完善核酸检测模式下的实验室质量运行评价体系。稳步推动以血液中心为主体的集中化检测工作进程,并保证至少有两处规范的核酸检测实验室互为备份。 方案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建立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切实保障血站核酸检测及正常工作经费需求,统筹经费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我国从2010年开始开展血站核酸检测试点工作,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共有53家血站利用核酸检测技术对血液进行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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