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是医疗行业的基础领域,医疗器械的安全与稳定直接影响到医生的执业状况和患者的健康。为加强使用环节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有效,11月18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近出台了《江西省在用医疗器械(设备类)重点监管品种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将18种在用医疗器械(设备类)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重点监管18种医疗器械
《目录》将血液透析设备、B型超声诊断设备、医用诊断X射线机、高频手术设备、单道和多道心电图机、婴儿培养箱、呼吸设备、呼吸麻醉设备、多参数监护仪、医用CT、自动/半自动生化分析仪、手术无影灯、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仪、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医用电子血压计、电动牵引床、食管窥镜、牙科综合治疗机共18种在用医疗器械(设备类)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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