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DA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副巡视员刘小平在广东的一个论坛上解读即将出台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证实网售处方药将只出“正面清单”,目前总局药化司正在加紧完善这一清单,首次击破“负面清单”传闻。 处方药将逐步放开 刘小平表示:“希望以正面清单的形式,允许销售的处方药品种,要求按目录销售。”并且强调,网售处方药肯定是逐步放开,而不是全面放开。 “负面清单目前不会做,因为是放大管小了,监管风险大。” 总体来看,从其现场解读,网络售药新政的变化可以总结为五点: 一,B2B(即商业对商业)牌照不再需审批也不需备案。 二,B2C(即商业对客户)牌照不再需审批,有执业药师的药品零售企业到省局备案即可。 三,第三方交易平台下放到省局审批。 四,以正面清单形式逐步放开处方药网售。 五,允许委托第三方物流配送。 目录猜想或与四类相关 允许目录内处方药网售即正面清单形式确定后,将出台一份怎样的目录清单令人关注。 具体是怎样的一份目录暂时尚未可知,但根据网络销售规律与规则,此前不少业内人士已经就此进行了大胆的猜想,归纳起来普遍认为处方药网售目录内产品或与以下几类密切相关: 一、慢性疾病口服用药 二、未中标未进院新特药 三、涉及隐私类处方药 四、高性价比仿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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