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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侃天下] 2014安徽药品招标越招价越高 太多事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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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8 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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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徽省药品招标集中采购从方案公布之初就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上。从资料的递交,到即将报价的整个过程可谓是一波三折。招标方案的制定疑是留下了漏洞(笔者权且称之为漏洞),同时因为方案中某些过激条款的设定,造成了部分厂商与安徽省卫计委的强烈对立。

中间,《法制日报》等相关媒体也进行了详尽的报道。在这里,笔者简单梳理一下安徽省2014年药品招标集中采购中的一些看不明白之处:

第一个不明白:有些药品价格越招越高

笔者可以看一组数据,2012年,安徽省进行了一次县级公立医院的药品招标集中采购,笔者列举其中的部分中标产品及中标价格:10ml:15mg的依达拉奉在2012年的中标价格是36.60元/支,而这次,目前这个产品的两个厂家的报价分别是59元/支和70元/支。

还有,国家520基药产品0.15mg/支的注射用盐酸克林霉素,2012年中标价格是6.98元/支,而此次报价的三个厂家价格分别是8.02元/支,8.08元/支,9.00元/支。类似情况在2014年安徽省药品招标过程中并非孤例。

目前最终的中标结果尚未公布(其原因不得而知),但是根据安徽省卫计委公布的招标方案,以上高价投标产品中标完全符合招标方案精神。

通过安徽省卫计委下属的安徽省药品招标办公室网站公布的2012年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的销售数据笔者可以看到,就10ml:15mg的依达拉奉在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的销售应该在30万支/年,这里药品招标针对的市场是安徽省所有的公立医院,其销售量翻翻是可以正常预计的。假如继续执行原来的中标价格,那么销售金额应该是2200万/年左右,而执行这次的中标价格的话,同样的销售量,其销售金额将变成3500万/年左右。类似的产品均可根据以上情况进行推理计算。

笔者不禁疑问,安徽省此次招标的产品均是国家或是安徽省医保或是农保产品,而这些本该在合理价格中标的品种现在却以完全高出其价值的不合理价格中标,我们的医保费用要多付多少?老百姓要从自己的钱袋子多掏出多少本不应该掏的钱?

第二个不明白:招标过程为何执行两个标准

我们都知道,此次安徽省药品招标方案从出台之初就备受争议,其中争议最大的是取消厂家投标资格的两个焦点:

一是安徽省药招办截取了2013年度的基药和县级公立医院的配送到货率,方案中规定“2013年全年在我省基本药物(含省补充药品)集中采购中,平均配送到位率低于51%;或2013年全年在我省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中,平均配送到位率低于61%的生产企业。”

二是方案中要求“血液制品、注射剂等无菌药品未通过新版GMP认证的原则上不能参与投标,已经通过新版GMP认证现场检查,但暂时未取得证书的产品,需在申报截止日前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GMP认证公告中数据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作为一级行政主管部门主持和召集的招投标行为,无论其设定的招投标条款是否合理,但也是其上级主管部门赋予其的权利,在现行体制下这本无可厚非,可奇怪的是其中的一些细节。

2014年6月16日,安徽省卫计委下属的安徽省药品招标办公室,在安徽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给之前所有递交资料的厂家发出了一个通知:“血液制品、注射剂等无菌药品未通过新版GMP认证的原则上不能参与投标,我中心将于6月18日屏蔽无新版GMP证书的血液制品、注射剂等无菌药品产品信息。请通过新版GMP的国内企业尽快上传GMP证书,进口企业请上传进口注册证[原产地为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亚及港澳台地区的制剂产品(不含国内分装产品),视同通过新版GMP认证产品],逾期后果自负。”

随后,在6月18日又通过厂家平台发出一条通知,平台关闭时间延迟至6月21日。根据安徽省药品招标办公室公布的招标方案,也就是说,6月21日之后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新版GMP证书的企业均不得参与2014年安徽省的药品招标。

但是在2014年6月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网站陆续公示了一批正在认证的药品企业,而这一批药品生产企业的新版GMP的公告是在7月底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网站上进行公告。

笔者知道,公示和公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安徽省药品招标办公室公布的方案原文也说的很清楚,需要提交新版GMP公告。而安徽省药品招标办公室在没有做任何通知说明的情况下,就把2014年6月底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的一批药品生产企业的平台放开,却继续关闭在2014年8月底获得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版GMP公告的另外一批药品生产企业的平台(当时安徽省药品招标报价尚未开始),笔者想象不出安徽省卫计委为何会在药品招标的过程中执行完全不同的考量标准。

第三个不明白:是什么原因造成围标、串标

安徽省卫计委在此次药品招标方案中把所有参加招标的企业和药品分成了三个质量层次,目前在国内市场销售的药品执行的标准是统一的,药品的本身应该并无好坏之分,但是不同的药品生产企业对本厂的投入上有大小之分,企业规模有大小之分,人为的把药品划分不同的质量层次也无可厚非。

可是在排除了一些本应该参与招标的药品生产企业之后再进行质量层次的细分,一个不可避免的尴尬局面出现了,由于部分企业因为安徽省卫计委设定的招标条款的限制不能参与药品招投标,造成了部分企业和产品的围标串标。

从目前安徽省公布的药品商务标报价中可以看到,一共有11005条报价信息,但是其中,报价为0的药品信息350条,放弃报价的药品信息105条,占整个药品报价信息的7.77%。笔者不敢说这455条药品信息全是围标串标,但是行内从业者从其中不乏可以发现端倪。

此次安徽省药品招标集中采购的大幕很快就要落下,但是其中值得笔者去探秘和反省的事情却很多,谁能给笔者一个明白的解释?

来源: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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