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组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家“千人计划”入选专家退出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前,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已将《意见》转发院属各单位,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据悉,《意见》从明确主体责任、信守工作合同、严格退出程序和强化管理监督4个方面对退出制度提出了总体要求。 《意见》中明确了三种退出形式,一是主动退出,即专家本人提出放弃入选资格;二是劝退,对未按期到岗工作或在岗时间未达到工作合同规定要求的,用人单位进行劝退;三是取消入选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或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取消入选资格。入选专家退出后,不再保留相应工作生活待遇;获得的一次性补助和科研支持经费,视合同履行情况部分或全部收回。 《意见》还对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评审部门在专家的管理、服务和监督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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