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正式下发《关于印发机关各司局权力明晰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部分直属和联系单位权力明晰表的通知》。这是国家卫生计生委机构改革后,针对职能变化,进一步划定“权力边界”、摸清“权力家底”、完善和细化“权力清单”的具体措施。经过清权确权,委机关23个司局共确认203项权力,其中A级权力75项,B级权力90项,C级权力38项。权力明晰表详细列出了权力行使依据、承办处室、公开形式、公开内容、风险级别。
这一数字相较2011年、机构改革前,卫生部的圈定的权利范围有所缩小:彼时,依据发生廉政风险可能性的大小、频率的强弱、危害程度的高低等,卫生部对确定的权力区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级权力84项,B级权力115项,C级权力54项。
《通知》明确要求,要严格按照权力明晰表规定的范围行使权力,未经确认的权力一律不得行使。对于继续行使未获确认的权力,或者擅自设定新权力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同时,要求在确定的权力明晰表基础上,按照“流程清晰、权力明确、操作简便”的要求,绘制本单位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固化工作程序,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编制权力明晰表,亮出“权力清单”,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重要抓手,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重要举措。驻委纪检组监察局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权力运行实施分级监控和全程监控,并结合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对高风险权力的网上动态实时监控,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规范权力运行,逐步建立对违规用权的监督问责机制。
本文转载自卫计委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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