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作全国人大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陈竺介绍说,近年来,我国专利创造能力快速提高,专利结构进一步优化。2008年至2013年,我国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申请量由82.8万件增至237.7万件;专利授权量由41.2万件增至131.3万件。2013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占比五年来首次超过三分之一,达到82.5万件,连续三年居世界首位。 陈竺在总结专利法实施成效的同时,也列举了目前存在的问题。 重数量轻质量 “专利质量总体上还处在较低水平,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陈竺介绍说,我国在关键产业和核心技术领域的专利占有比率低,在部分高新技术领域,我国专利创造能力与国外相比还有明显差距。 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创新意识不强,企业的技术研发投入普遍偏少,创新动力不足,专利布局意识仍然薄弱,拥有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的企业比例仍然很低。陈竺介绍,作为衡量专利运用与市场化水平关键指标的专利维持时间明显偏短。2012年,国内发明专利平均维持年限为5.7年,外国在华专利维持平均年限是8.9年;有效发明专利中,国内维持时间10年以上的占5.5%,而外国权利人专利维持时间10年以上的有26.1%。而且面向国外的发明专利申请还较薄弱。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国外申请发明专利的数量相对于国内申请所占比例非常小。在欧洲专利局、日本专利局都提出申请,并已在美国专利商标局获得发明专利权的三方专利拥有量至今未突破千件。 赢官司丢市场 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专利保护实际效果与创新主体的期待存在较大差距。这是我国专利实施中的另一个问题。 陈竺说:“从这次执法检查反映的情况看,专利侵权现象整体上时有发生。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薄弱,不少企业既不懂得如何利用专利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懂得如何规避侵犯他人专利权的风险。随着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的发展,侵权行为呈现出链条化、网络化、复杂化的新特点。网络平台正成为侵权者销售假冒伪劣侵权产品的一个新途径,给专利保护带来了新挑战。” 此外,专利保护效果与创新主体的期待存在较大差距。专利维权存在“时间长、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赢了官司、丢了市场”以及判决执行不到位等状况,挫伤了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利用专利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 重申请轻运用 专利运用能力不足,专利的市场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也是比较突出的问题。 陈竺介绍说,总体上看,专利许可转让不够活跃,市场化水平较低。在上市、并购、作价入股和质押融资等活动中,专利等无形资产的作用还没有充分体现。一些地方专利管理部门的工作存在重扶持专利申请、轻促进专利运用的现象;科技、经济管理与知识产权管理结合不够紧密且缺乏合理的分工;国防专利成果转化渠道不畅。 高校和科研院所“重申请、轻运用”的问题较为突出,专利“沉睡”与“流失”现象并存。2013年全国专利调查数据显示,2012年国内高校授权专利实施率不足三成。国有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专利转化面临政策、体制障碍,发明人的权益难以体现,专利评估定价机制不健全,科研人员创造和实施专利的热情和积极性不高。企业专利运用能力整体不强,一些企业对专利的市场价值认识不足,对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缺乏了解,“走出去”的过程中往往遭遇跨国公司知识产权诉讼,难以突破技术壁垒。 专利公共和社会服务能力不强 “截止到2013年底,全国共有1019家专利代理机构,执业专利代理人8950名,远不能满足专利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执法检查报告中提供的这组数字显示出我国专利公共和社会服务能力不强的现状。 陈竺介绍说,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设置分散,各地专利管理机构设置参差不齐,无法实现专利与其他类型知识产权的有效融合管理,不利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开放不充分,高质量的专利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滞后。 此外,专利社会化服务专业人才和服务机构的数量和能力不足,服务领域和范围有限。各地知识产权服务业均处于发展初期,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主要集中在专利申请环节,为企业提供专利战略规划、专利资产管理、专利分析评估,以及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和支持企业海外维权等高层次服务的能力较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