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将贯彻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与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相结合,及时全面地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新规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五整治”行动,切实保障公众用械安全,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天津滨海高新区于2014年5月13日在海泰大厦报告厅举行了医疗器械“五整治”工作会议暨新修订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培训会,滨海新区食药局审批处、器械处相关负责同志,高新区社发局相关负责同志及区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100余家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社发局相关负责同志就2013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量化分级结果进行了通报,对2014 “量化分级”工作及”五整治”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并对参会企业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求企业强化责任意识,强化企业为产品质量第一负责人的意识;二、要求企业强化自律意识,切实将医疗器械相关制度落到实处;三、要求企业加强员工培训,将质量体系的要求贯彻到全体员工的日常工作当中。 为更好的促进企业发展,让企业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把握行业发展形势,高新区社发局专门请新区食药监局审批处、器械处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验收标准的通知》、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参会企业进行了培训。 新修订的《条例》将于2014年6月1日正式实施,共八章80条,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体现了风险管理、全程治理、社会共治、责任治理、效能治理的基本原则,完善了分类管理、产品和生产经营企业注册备案、使用环节监管、上市后管理等制度,健全了有奖举报、信息公开、部门协同等机制,对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强化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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