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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网8月25日讯 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采购呼吸机等医疗设备招标项目,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采购呼吸机等医疗设备招标项目,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采购呼吸机等医疗设备招标项目,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采购呼吸机等医疗设备招标项目,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采购呼吸机等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进行线上领购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3-202008-102481-0053,440103-202008-102481-0056,440103-202008-102481-0054,440103-202008-102481-0055,440103-202008-102481-0057
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采购呼吸机等医疗设备招标项目,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采购呼吸机等医疗设备招标项目,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采购呼吸机等医疗设备招标项目,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采购呼吸机等医疗设备招标项目,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采购呼吸机等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4,018,000
最高限价(如有):4018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呼吸机等设备一批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人民币)
| 1
| 呼吸机(一)
| 2台
| 人民币62万元
| 2
| 呼吸机(二)
| 2台
| 人民币34.1万元
| 3
| 呼吸机(三)
| 2台
| 人民币51.7万元
| 4
| 呼吸机(四)
| 2台
| 人民币54万元
| 5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套
| 人民币200万元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至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至投标无效。
本项目包3采购本国产品,其余各包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项目属性:货物
5.品目类别:包1-包4:A032022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包5:A032005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4、其他:下述“合同履行期限”仅为预估时间,最终以签订合同时约定的实际期限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09月21日 至 2020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7年至2019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3.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明材料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明材料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有效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有效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7.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8 月 25 日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进行线上领购)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9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招投标中心1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8月31日领购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领购招标文件方式:
线上方式(24小时售标):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进行采购文件线上领购(建议使用傲游浏览器,且在浏览器设置中需要允许flash运行)
a.注册。在国e平台完成注册以及自荐审批手续(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首页“用户指南”《投标人注册手册》);
b.领购。登录 国e平台,选择政府采购平台,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填写资料并上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选择对应项目生成订单;
c.支付。通过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完成支付。
d.下载发票。订单完成后,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订单”,可在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一般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
备注:国e平台技术联系人:李先生020-37860665,叶小姐020-37860669,叶小姐020-37860671。
注:已领购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否则将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
地址:广州市荔湾路35号
联系方式:020-813465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悦材、罗梓慧、李家荣
电话:020-37860548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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