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与转化应用,促进医学进步,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维护人的尊严和生命健康,我委起草了《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ylglc@nhc.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邮政编码:10004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10-6879220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
 
附件:1. 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2. 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019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