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治疗严重危及生命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疾病及公共卫生等临床急需医疗器械的临床需求,促进医疗器械技术创新,按照《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中“加快临床急需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的要求,我中心组织起草了《临床急需医疗器械附带条件批准上市的基本原则(征求意见稿)》。 为了提高该基本原则的科学合理性及实际可操作性,更好地丰富和完善该基本原则,即日起在我中心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衷心希望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管理者及从业人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18年5月31日前反馈我中心。 联系人:肖丽、朱俊泰 电话:010-86452844;010-86452853 附件: 1.临床急需医疗器械附带条件批准上市的基本原则(征求意见稿)(下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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