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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偶然的机会,本人被派去参与招标论证。这次论证与以往不同,代表检验科去帮着临床科室去论证检验设备。说实在的,以前还真没见过这阵势,临床科室十余个护士长和科主任坐在那里,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强调购买这种检验设备的必要性:什么方便病人啦,什么有标本量的保证啦。我被这场面吓蒙了,在那里如坐针毡啊。天哪,这哪是请我当专家,明明是被喊来看自己的科室或业务如何被瓜分的呀?!有一种被打了麻药,然后眼睁睁看着被人剜肉的感觉。后来,实在坐不住了,便绞尽脑汁找了个理由溜之大吉。
一般来讲,在大医院中,除了检验科以外,还往往存在中心实验室,有的临床科室还拥有自己的实验室。中心实验室也好,临床科室的实验室也罢,如果都是检验专业的人从事,倒也可以理解。但有许多科室的实验室是临床或者护理人员在操作仪器、报告结果。这到底合不合适呢?为什么大家购买检验仪器欲自立山头的热情这么高涨呢?在此,不妨跟大家一起分析分析。
首先,谈谈检验项目由临床开展检测合不合适的问题。从检验的角度,答案是否定的。
第一,从国家有关实验室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来讲,非医学检验专业人员应是没有资质进行检验技能操作、结果审核和报告发放的,严格意义上讲,POCT在临床上由护理人员进行操作不甚合适。有人会说,他(她)们都是经过培训的。那么,哪一个学科的知识基础、理论水平、疑难解答能力能通过简单的聊聊几日培训就能达到全日制毕业人士的水平呢?培训不能成为跨专业执业的基础、理由或遮羞布。
第二,即使临床上的实验室工作是由检验专业人士来承担的,那么实验室的管理、质量监督、医学检验学科的发展能完全按照作为主体的检验科的模式完成吗?没有系统的实验室管理,只是以临床或护理管理来替代;没有完善的质量监督,只是以诊疗质量监管模式来完成;没有健全的检验医学学科发展理念,只是以临床发展设计来捎带规划。如此这般,这种实验室能赶上检验医学的发展?毋容置疑,肯定的答案完全是掩耳盗铃行为的牵强掩饰。
第三,临床自己的实验室的检测质量如何保证?比如POCT。有人会说一方面自己每天做质控,那么请问如果失控,你处理吗?会处理吗?另一方面还会说可以同检验科进行比对。说实在的,扪心自问这种比对一年正儿八经做了几次?比对的结果百分之百满意?一旦出现比对结果不满意,说明可能你在一段时间内通过POCT检测的项目失准。一个失准的结果即使你再强调结果检测和报告及时、方便,还有意义吗?
再来谈谈医护开展检验项目积极性高的问题。有句俗话:没有三分利,不起早五更。那么这个“利”仅是利于患者吗?不见得。对于上次参与论证的设备及涉及的项目,我在科室深入了解了一下,每天的标本量在二十个左右,而在论证现场,许多科室都说自己一天的标本就可达十个左右?这样看,一送到检验科检查标本就少,而轮到自己科室检查标本量就大增?出现这种现象仅是因为送到检验科检查不方便?呵呵,简直把俺这专家当傻瓜了!这样看来,就不是单单对患者有“利”了,而是对医护更有“利”!自己看病,自己检查……呵呵,话到这里,就无需详言了,相信你懂的。
从医院的角度,设立多个实验室好像并没有多少益处:一是质量不好保障。检验看似简单,其实并无小事。检验的质量乱象可能影响临床诊疗及医院的整个质量体系。二是存在重复投资,浪费资源。一台设备可以满足的,非要多台,岂不多此一举。三是造成管理压力。临床管理与实验室管理交叉,该管不该管,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未必每家医院都梳理得井井有条。四是跨专业执业的问题,有无违规值得商榷。五是这种检验割据的趋势跟当前的医改形势相悖。目前医改精神要求降低“检查检验收入占比”,而增加临床实验室并进行多点检测的举措似乎与此背道而行。
奇怪的是有些检验科负责人不但不对此提出异议,反而在微信群建议“顺势而为”。那退一步来讲,即使许多医院效仿大医院的做法无可辩驳,但如此购置设备、开展检验项目的行为总要有个度吧?这个问题恐怕要弱弱地问问领导:领导,拆分检验科究竟有没有底线?!
来源:伟哥聊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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