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提高受理工作效率,保障当日已取号的申请人均能够顺利提交申报资料,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对受理大厅执行新的排队取号和接收资料的方式:每周一、二、四全天对外办理,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15:30开始停止取号,所有窗口集中签收已取号申报资料;每周三、五上午半天对外,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30,11:00开始停止取号,所有窗口集中签收已取号申报资料。
二、化妆品、体外诊断试剂、药品一次性进口、中药品种保护申报资料继续采用签收或邮寄方式接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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