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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局] 关于调整注册申报资料接收方式的公告(第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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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2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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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注册申报资料接收方式的公告(第141号)
2015年03月20日 发布
  受近期行政受理形势变化影响,出现了申请人连夜排队取号的现象,为尽可能维护申请人切身利益,保证注册申报资料的顺利递交,经研究,我中心决定自2015323日起,调整受理大厅窗口申报资料接收方式,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备案、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依法规要求在现场办理窗口办理。

  二、除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备案、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以外,其他申请事项均采用签收方式接收资料。

  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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