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纪委发布消息,杭州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第一位就是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利光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 2013年至2024年,周利光在担任拱墅区半山街道党工委书记,拱宸桥指挥部党组书记、总指挥,拱墅区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期间,多次在中秋、春节等节日前后,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现金、消费卡、加油卡和高档白酒、保健品等礼品。周利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5月,周利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周利光,男,汉族,1969年2月出生,浙江诸暨人,200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曾任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党工委书记,拱宸桥指挥部党组书记、总指挥,拱墅区财政局党委书记,杭州市医保局党组成员等职务。 2019年1月,任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局长(主任)。 2021年12月,任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