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了省、地、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征求意见稿。 该标准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联合其下属的多个专业预防控制所共同编制,旨在全面提升我国疾控机构的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 据悉,该标准涵盖了实验室分类和职责、实验室管理要求以及检验检测能力要求等多个方面。其中,检验检测能力要求部分是此次征求意见稿的重点内容之一。该部分对病毒病、细菌和真菌病、寄生虫病、病媒生物监测、地方病监测、营养与食品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以及学校卫生等多个检验检测项目做了详细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在细菌和真菌病检验检测项目目录中,明确要求省级疾控机构必须具备病原微生物质谱鉴定项目,而地级疾控机构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该项目。这一要求体现了国家对疾控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的高端化和专业化导向。 此外,随着行业的发展和政策的完善,疾控机构的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标准也在不断提高。今年5月份,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和管理》卫生标准,就明确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仪器配置要求。其中包括了多款高精度、高灵敏度的质谱仪,如微生物鉴定质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液相色谱-质谱-质谱联用仪(LC-MS/MS)等14款质谱仪。 这两个标准的实施,为疾控机构在设备采购、资源配置、项目选择和资金投入上提供了明确的方向。标准的规范性和统一性不仅避免了地方性疾控中心在设备选型和项目开展上的盲目性,还有助于提升疾控机构的整体检验检测能力。 从长远来看,随着标准的进一步完善和实施,疾控机构的检验检测能力将得到全面提升。这将使得疾控机构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能够发挥更为迅速、高效的作用,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同时,这也将进一步促进质谱等高精尖设备的普及和发展,为人类的健康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