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回款难题,国家和地方再出新方案。
医保部门直接结算 覆盖集采、非集采品种
10月15日,国家医保局官方微信发布《破解回款慢的老问题有了新办法》一文提出,福建、江西、广西、内蒙古、广东汕尾等地医保部门探索直接结算,成果显著。
如福建省2017-2023年,累计直接结算企业药品货款1533亿元,结算率保持在99%以上,结算集采医用耗材货款102亿元,结算率保持在95%以上;截至2024年6月,江西省累计为3175家配送企业直接结算155.8亿元;其中今年上半年为2787家配送企业直接结算42.7亿元等。
医院、医药企业、医保基金之间的“三角债”长期存在,回款难题牵扯多方面因素:医保基金结算流程复杂、各地医疗机构财务状况不一、医保基金支付压力、信息系统对接存在不顺畅以及各地执行、监管政策不到位等。
虽然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的好处在一些地方已有体现,但如何在更大范围内落实是目前存在的一大难题。有医药人直言:“重点是给配送企业直接返款而不是药厂”“拖到一两年不给结款的太多了”。
多地针对回款难题纷纷推行医保基金线上结算,具体措施不尽相同。
福建医保局成立省级医疗保障监测和电子结算中心,实现企业结算申请、医院审核、医保复核、医院企业对账、结算统计报表汇总全流程线上办理;江西医保局开启周转金直接预付货款和医院回款的结算模式;广西医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货款清欠工作,要求各医疗机构通过省级医保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集采的药品、医用耗材货款纳入统一线上结算范围等。
此外,据赛柏蓝不完全统计,河南、湖南、山东、天津也已经发布过线上结算的具体方案,探索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
目前,不少地方货款统一结算实施范围已从集采药品扩大到非集采药品。
如在海南省10月1日执行的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医药货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探索将文昌市的定点公立医疗机构非集中采购的药品、医用耗材纳入直接结算范围,总结经验适时全省推行。
回款难题再出解决方案 建立全国医院统一的货款结算模式
2020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
在此后长达4年多的时间里,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一直是业内讨论的焦点。
国家医保局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382号建议的答复》中,就医院回款问题,明确提出要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结算模式和运行机制。
国家医保局对全国医院统一货款结算模式明确要求: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30天;不按时回款全省内通报批评;明确医保部门向医疗机构预付药款,鼓励医保经办或采购机构与企业直接结算或预付药款;各省出新政,保证回款速度。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赴福建、浙江调研集采药品耗材货款结算工作提到,要充分发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的信息化、一体化优势,积极探索、及时总结推广有效的货款结算模式,持续提升结算效率。
“三角债”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
截至目前,已经有不少企业针对应收账款不及预期做出回复。
7月,塞力医疗发布公告,其尚未将剩余未偿还的82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塞力医疗表示,鉴于其客户均为公立医院,受限于国家医保支付、应收账款回款虽有好转但仍不及预期;2023年10月,重药控股在互动平台称其第三季度净利润较低主要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影响。
针对回款难题,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案已经在不少地方施行,如简化医保结算流程,提高结算效率;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优化财务流程,确保优先保障供应商回款。 与此同时,还有个别地区探索建立货款及时结算信用评价制度,对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的回款情况进行信用评价。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