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发布通知,二十五省(区、兵团)2023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1号),至此,安徽牵头的体外诊断试剂集采文件正式落地。
联盟单位成员:安徽省、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等 25 省(区、兵团)组成采购联盟
医疗机构:联盟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机构卫生单位和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联盟地区有关规定自愿参加。注明基层医疗机构和部队医院均应参加,而非公立医院自愿参加。
项目没有变化,单检测项目或组套检测项目品种齐全项目按医疗机构意向采购量分为 A、B 两个竞价单元,性激素六项、传染病八项、糖代谢两项三类产品分别按组套采购,不能满足组套检测项目品种齐全的,作为 C 竞价单元组。
本次带量采购周期为 2 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采购周期届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采购期限。满足品种齐全的产品组套(性激素六项、传染病八项、糖代谢两项),按医疗机构意向采购量从多到少依次排序,组套全且意向采购量前 90%进入A竞价单元组,其余进入B竞价单元组;若A组申报企业数目不足5家,则按照医疗机构意向采购量排序补足5家,其余进入B组;
若 A 组申报企业数目不足 5 家,则按照排序补足 5 家,其余进入 B 组;B 组企业补充进入 A 组的过程中,如果最后一个名额有多家采购需求量相同的企业,则全部进入 A 组。若 B 组递补后≤2 家,则全部纳入 A 组。
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变化最大的就是中选规则。
拟中选规则沿用了凝血的规则,按有效申报企业数量进行选择中选企业数量,整体中选在60%左右。下图为拟中选规则一的中选数量,暂称为28进17规则,这部分没有变化。
拟中选一规则适用于A/B/C各个组,根据每个组的有效申报企业数量,来确定中选数量。1、按“拟中选规则一”未能中选的企业,性激素六项、传染病八项、糖代谢两项三类产品若整体申报降幅高于 50%,其他两类产品若其申报价格低于最高有效申报价格的 0.5 倍,增补为拟中选企业,不受中选采购企业数量限制,其拟中选排名位列按“拟中选规则一”中选企业之后。同样,此条也适用于三个组别的中选规则,也就是说,50%降幅是起步价,只有在这个价格的基础上,才能谈中选资格。
2、按照拟中选规则一拟中选的企业,若 B、C 组的拟中选价格高于同检测项目的 A 组平均中选价,企业需接受调平至 A 组平均中选价后拟中选,拟中选排名顺序不调整,若企业不接受调平,则取消中选资格,不递补。B、C组的拟中选不但要遵循28进17规则,拟中选部分还要看A组的平均中选价格,如果高于A组的平均中选价格,则启动调平机制。也就是说,即使是按第一中选规则入选的企业,不接受调平也会取消中选资格。
3、按照拟中选规则二拟中选的企业,若B、C 组的拟中选价格高于同检测项目的 A 组最低中选价,企业需接受调平至 A 组最低中选价后拟中选,若企业不接受调平,则取消中选资格。B、C组增补为拟中选企业的这部分,降幅高于50%,还要看A组的最低中选价,如果接受调平至A组最低中选价,则中选,不接受则取消中选资格。也就是说,增补中选企业需要调平至A组最低中选价,否则取消中选资格。
上面的规则太绕口,我们用性激素举例。此次性激素参与带量采购的企业一共85个,假设:9个厂家进入C组。
假设组套的最高有效申报价为80元,我们看一下中选情况:
对于A组而言,80元的最高有效申报价,最高申报价为39.9元,整体降幅超过50%,则确定能中选。区别在于,用28进17规则,10进6,则A1-A6直接入选,后四家由于整体降幅超过50%,则A7-A10增补为中选企业。
66家B组企业,首先需要按28进17规则,选出拟中选企业17家,B1-B17拟中选;增补中选企业49家,B18-B66为增补中选企业。
由于是B组,有以下三种情况出现,分别参考A组平均申报价(38.65元)和A组最低申报价(37.1元):
首先,拟中选的17家中,B1-B11申报价低于A组平均中选价38.65元(平均中选价不包含增补中选企业),则直接中选,无需调平;
而拟中选17家企业中,B12-B17申报价高于A组平均中选价38.65元,则需启动调平程序。拟中选企业需参照A组平均中选价进行调平,如接受38.65元的价格,则中选,不接受,则取消中选资格;增补中选企业B18-B66这49家企业,由于是增补中选,则需按A组最低申报价进行调平。如接受A组最低申报价37.1元这个价格,则中选,不接受,则取消中选资格。首先,A、B组待分配量不互通,B组价格再低,也抢不了A组的待分配量;意向采购量为未中选产品的,由该医疗机构优先选择拟中选排名最高的企业产品,若医疗机构申报的所有意向采购量企业全部未中选,由医疗机构在中选企业中自行选择。即使有待分配量,医疗机构也是优先选择排名最高的企业产品,也只有“优先”,仅此而已。
对于A组来讲,只要降幅超过50%,则肯定能中选,而且价格不会太低,毕竟对于分量来讲,只有优先使用这一条。最主要的是,A组基本不存在落选而进行二次分量的情况出现,除非有厂家放弃,所以,A组报低价没有意义,也不会有人报低价。
这个时候,A组的平均中选价和最低中选价这两个价格都不会太低,而这两个价格,恰恰是B组和C组需要关联调平的基准价格。而对于B组和C组而言,由于会启动调平机制,相当于有两次报价机会,所以第一次报价可以参考A组的模式,不需要报低价。只要降幅超过50%,就有调平的机会,只要接受调平,即可中选。
从目前的规则来看,虽然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但相当于有第二次机会。从规则设置来看,规则制定者的初衷很简单:
目前的市场格局,根据德勤《中国免疫诊断市场现状与未来展望》报告,中国免疫诊断市场在过去五年增速保持在20%意思,预计2022年市场规模为524亿。其中,化学发光占据免疫诊断市场份额超过85%,市场规模突破400亿。
目前产品仍然以进口品牌为主,四家跨国企业罗氏、雅培、西门子、贝克曼合计市场占比超过70%,其中罗氏第一;国内化学发光市场已形成“4+5”格局,国产仍是弱势:五家国内企业新产业、安图、迈瑞、迈克、亚辉龙,2021年占比仍不足25%,总体国产化率达28%左右。所以,对于厂家来讲,此次带量采购,相对简单,对于现有的存量市场格局,不会改变很多。规则更多的导向,是降价入围,给所有人机会,不以出局为目的,更不是以分量的规则诱导厂家报低价。不得不说,这是一次彻头彻尾的开卷考试,规则简单明了,降价入围,其余的全部交给市场,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