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检验项目均有各自的正常参考范围,又称正常参考值,已很少应用;目前多用参考值,是指在特定试验条件下(即特定仪器,特定试剂,特定地域),某检验项目正常人群的测定值;如果检验结果显著超出参考范围并危急到患者生命时,我们把此时的检验结果成为危急值。 我国《检验危急值在急危重病临床应用的专家共识(成人)》将危急值(critical value,panic value)定义为三大类: 1、危及生命的极度异常的检验结果; 2、和疾病的治疗转归有紧密联系的检验结果; 3、国家重大传染病,反映那些需要引起我们足够重视的患者的检验结果,如H7N9等。 危急值(critical value) 能够提示患者生命处于危险/危急状态的检查数据/结果,此时临床应立即采取紧急适宜的抢救措施。 危急值项目(item of critical value) 含危急值的检查项目。 危急值报告限(critical value limit) 危急值阈值或危急值边界限,高于或低于该阈值或边界限的检查结果被视为危急值。 医学决定水平(medicine decide level) 是针对某一检查项目有别于参考值的特定限值,测定结果高于或低于该限值即在疾病诊断中起排除或确认作用,或必须采取特定的治疗措施。 危急值确认(confirmation of critical value) 危急值识别与确定。 危急值报告(report of critical value) 检验/检查或其他相关人员向患者主管医生或危急值使用者报告危急值的过程。 危急值回读(read back of critical value) 危急值信息接收方向危急值信息报告方读取危急值及患者信息的过程,以确认相关报告信息记录的准确性。 危急值转递(transition of critical value) 危急值非直接使用者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向危急值直接使用者转报危急值信息的过程。危急值非直接使用者是指护理人员、标本送检人或联系人、客户中心人员等必要时向患者主管医生或危急值直接使用者转递危急值信息的人员。 PS:每个实验室都有自己的危急值,各科室也有所不同,上述常见实验室危急值仅供大家参考。 当检验出现“危急值”时,检验者首先要确认检验仪器和检验过程是否正常,在确认临床及检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才可以将检验结果发出;临床医生和护士在接到“危急值”后,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如结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检验科应重新向临床报告“危急值”。 检验科“危急值”报告人需在网络报告系统中报告,病区、急救中心、门诊部及体检中心“危急值”报告接收人需在网络接收系统中签字。报告与接收均遵循“谁报告(接收),谁记录”原则。 1、病区、急救中心报告流程:检验科检出“危急值”后,先在电脑系统中向病区、急救中心进行网络报告,网络接收后立即(10分钟内)对病人进行诊治,如果5分钟内病区、急救中心不签收,检验科报告人打电话至病区、急救中心要求主班护士在网络系统中签收,签收时要求接收人员签上自己的工号,检验科报告人在系统中核实接收情况。 主班护士立即向经管医生报告该“危急值”,经管医生需立即(10分钟内)采取相应诊治措施,如找不到经管医生,需及时报告首席医生、护士长或科主任,由他们负责采取相应措施。经管医生需6小时内在病程录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检验报告结果和诊治措施。接收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做好相应记录。 2、门诊报告流程:检验科检出“危急值”后,先在电脑系统中向门诊部进行网络报告,5分钟内不签收,检验科报告人打电话至门诊部要求工作人员在网络系统中签收,签收时要求接收人员签上自己的工号,检验科报告人在系统中核实接收情况。 门诊部接收人员立即向该病人门诊医生报告该“危急值”,再由门诊医生通知该病人速来诊室接受紧急诊治,必要时门诊部应帮助寻找该病人,并负责跟踪落实,做好相应记录。医生须将诊治措施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3、体检中心报告流程:检验科检出“危急值”后,先在电脑系统中进行网络报告,如无工作人员接收,检验科人员打电话向体检中心相关人员或主任、护士长报告。 体检中心接到“危急值”报告后,需立即通知病人速来医院接受紧急诊治,并帮助病人联系合适的医生,向医生简要说明病人的情况,医生应先行给予该病人必要的诊治。体检中心负责跟踪落实并做好相应记录。 1、医疗机构应当分别建立住院和门急诊患者危急值报告具体管理流程和记录规范,确保危急值信息准确,传递及时,信息传递各环节无缝衔接且可追溯。 2、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各项检查、检验结果危急值清单并定期调整。 3、出现危急值时,出具检查、检验结果报告的部门报出前,应当双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夜间或紧急情况下可单人双次核对。对于需要立即重复检查、检验的项目,应当及时复检并核对。 4、外送的检验标本或检查项目存在危急值项目的,医院应当和相关机构协商危急值的通知方式,并建立可追溯的危急值报告流程,确保临床科室或患方能够及时接收危急值。 5、临床科室任何接收到危急值信息的人员应当准确记录、复读、确认危急值结果,并立即通知相关医师。 6、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制定临床危急值信息登记专册和模板,确保危急值信息报告全流程的人员、时间、内容等关键要素可追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