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发布,核酸检测发生重大变化。 1.集中隔离点及其他重点人群实行单采单检 2.封控区人群实行单采单检或1户1管 3.管控区可实行10合1混采 4.防范区和其他区域可实行20合1混采 5.单采单检对象在多轮检测均未检出阳性的情况下,可视情实行10合1混采。 1.采样台缩减工作量 第二版:参照每1000-1500人设置一个采样点,500-1000人设置一个采样台。 第三版:可参考2000-3000人设置一个采样点,600-800人设置一个采样台,每个采样点需4-5个采样台。 2.为采样台增派人手 第二版:每个采样台应包括1名采样人员和1名信息录入人员。按照每个采样台每小时采集100-150人样本计算。 第三版:按每个采样台应配备2名采样人员(须为医务人员,考虑换班)、1名信息录入人员,每个采样台每小时采集120人样本计算。 第二版:流程为通知定点医疗机构准备接收该阳性感染者。 第三版:改为“通知集中隔离管理设施准备接收该阳性感染者”。 此外,混采检测阳性处置工作应在6小时内完成单采复核。进行单采复核时要求鼻咽、口咽双采单检。 第二版:组建各级核酸采样、样本运送、核酸检测、信息平台技术保障和相应的应急等队伍;核酸采样督导组;核酸检测督导组、数据专班。 第三版:数据统计专班、采检匹配专班、样本转运专班、阳性结果处置专班、物资保障专班、质量控制专班、医废处置专班、信息化保障专班、综合管理专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