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省局药品医疗器械技术审查远程监控及工作平台(以下称工作平台)升级改造基本完成并已投入试运行,电子化审评工作进入实施阶段。为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电子化审评有效实施,切实提升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工作质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平台试运行期间,鼓励和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补正资料和整改资料。技术审评时间自行政相对人的申报资料由行政审批部门转入省局技术审评核查中心后开始计时。行政相对人在正式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补正资料和整改资料之前,可就相关问题与技术审评人员进行咨询交流。 自2020年1月1日起,省局技术审评核查中心全面实行药品医疗器械电子化审评,行政相对人按照电子化审评的工作要求,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补正资料和整改资料即可。 二、行政相对人通过网络系统提交的补正资料和整改资料,需要加盖相关单位的正式公章,具有法律效力。一旦补正资料和整改资料通过网络系统上传完成,技术审评工作以行政相对人网络系统上传的资料为准,技术审评时间自行政相对人网络系统提交资料完成后开始计时。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